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问题研究
2015-02-06庄瑗
法制博览 2015年18期
庄 瑗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江苏 盐城 224000
在信息时代背景下,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娱乐方式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据统计结果显示,2014年中国游戏市场用户数量约为5.17亿人,游戏行业全年总营收1520亿元,网游收入620亿元,页游244亿元,手游265亿元。伴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迅速发展,玩家在游戏中的账号、装备、人物技能等虚拟物品都具有很高的价值,与之伴随而来的网络虚拟物品的交易也层出不穷。但是网络虚拟财产的大量出现,也带来了诸多的民事纠纷案件,如何准确界定其法律属性并采取有效的民法规制措施,就成为了当前法律界讨论的热点。对此,我们不仅需要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的监管和维护,还需要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提供更多的法律依据,保护好公民的虚拟财产权利。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与属性
网络虚拟财产(online virtual assets),指的是在网络游戏中存在的游戏账号、游戏物品名称、游戏装备、人物级别、技能值、电子宠物等虚拟数据物品的总称,是玩家和广大用户可以自由支配的带有私人财产性质的资源。从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和民法角度分析,网络虚拟财产主要有以下属性:
(一)价值属性
网络虚拟财产作为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同样具有价值属性,这就决定了网络虚拟财产成为我国法律意义上应当受法律保护的财产内容。网络虚拟财产价值的产生,多是游戏玩家在游戏过程中投入一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后产生的,需要对游戏中的虚拟角色进行持续的攻关升级才能获得,还有些虚拟物品无法直接获得,必须通过货币购买的形式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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