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合同解除权之行使

2015-02-06孙超

法制博览 2015年21期
关键词:效力

孙 超

兰州大学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一、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权利基础

(一)合同解除权从性质上,属于形成权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从此规定彰显的原则来看,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在将解除合同的意思通知到达相对方后,即产生合同解除的效力。若相对方有异议,应起诉或申请仲裁,以确认解除行为无效。但该确认之诉的提出并不影响合同解除权依法产生法律效果的效力。而变动权指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二)合同解除权的种类

我国《合同法》总则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方式有三种:一是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时合同自动解除;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三是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第三种方式下当事人的解除权的来源或者说解除权的条件又分为约定的解除和法定的解除。

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及效力

(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

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合同即发生解除效力。根据该条规定,解除权人“应当”通知对方,根据文意解释,这是法律赋予解除权人的强制义务。实践中,解除合同的通知的形式,一般以书面形式居多,但口头形式、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其他形式也可作为通知的形式,亦有解除权人通过诉讼,于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受理法院通过送达起诉状副本的方式,将一方解除合同的意思送达至对方。……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效力
债权让与效力探究
免责条款对第三人的限制效力——以货运合同为中心
日常降糖好方法,中医食疗效力彰
保证合同中保证人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研究
论违法建筑转让合同的效力
论行政审批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论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判定*——评最高法[2013]民四他字第13号复函案例
如何看待“准继母”陪同下未成年人言词证据的效力
薄轨枕的效力得到证实
民事诉讼中如何处理既判事实预决效力问题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