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预备法官培训机制的问题与推进
2015-02-06邹绍莉尹纪美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山东审判) 2015年5期
●邹绍莉 尹纪美
试论预备法官培训机制的问题与推进
●邹绍莉 尹纪美
在现行的法官管理体制下,每年进入法院的干警经过一年的见习期工作,为期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即可被提请当地人大任命为助理审判员,成为初任法官。如何帮助走上审判岗位的初任法官尽快转变角色,适应身份改变,胜任审判工作,正确履行审判职责,进一步推进预备法官的培训,是法官培训管理者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现以山东法官培训学院的预备法官培训机制为例,探讨预备法官培训机制的问题与下一步的推进。
一、角色转换:预备法官自身能力与心态的多重提升
(一)工作职责的变化。预备法官在前期从事法官辅助工作,当培训结束后,工作的主动性、独立性和自主决断性都要求增加,逐步成长为拥有裁判权的正式法官,当身处审判第一线时,开始接触当事人,要求逐渐地把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变为审判技能。
(二)司法能力要求的提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听从法官的工作安排,当成长为审判法官时,既要能够驾驭庭审,制作高质量的司法文书,又要程序规范,实体公正,对案件承担全部的责任。
(三)工作心态的调整。工作的变化接踵而至的是职业角色心理的逐步转变,从协助法官工作的被动心态变为独立办案法官的主动心态。针对上述变化,在加强各方面综合审判能力的基础上,调整工作心态,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每一件案件。
二、现状分析:现行预备法官培训机制优长与不足
(一)现行预备法官培训机制的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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