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15-02-06张谌建
法制博览 2015年28期
张谌建
厦门大学,福建 厦门 361005
今年是新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的第二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5日在北京市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等各项议案。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这是中国近20年来首次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此举对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必要性
1993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近20年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尤其是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消费者的消费习惯,重要消费群体,消费对象等等都发生了许多的变化。与此同时,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方面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各类不同的消费欺诈,消费者获取信息缺失,霸王条框,不合理费用征收等等都表明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消费者权益没有真正的落实到消费者身上,给与切实的帮助和保护。因此,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市场经济和时代的迫切要求。
(一)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法律宗旨所在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最重要的政府工作是建设国家法律制度,国家法律制度的建设是为了对人民负责,保障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一国法律的设定,必须要建立在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上,这不仅是国家的职责,也是法律存在的基本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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