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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主义政治学为何主张“价值中立”?
——一种基于哲学视角的解释

2015-01-30罗爱武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实证主义行为主义政治学

罗爱武

(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 贵州 贵阳 550001)



行为主义政治学为何主张“价值中立”?
——一种基于哲学视角的解释

罗爱武

(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 贵州 贵阳 550001)

“价值中立”是行为主义政治学的主要观点之一,这一观点的形成深受逻辑实证主义哲学“价值情感说”的影响,受其影响,行为主义政治学认为“科学”的政治学研究必须实现研究对象、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三方面的“价值中立”。逻辑实证主义“价值情感说”的理论缺陷给受其影响的行为主义政治学“价值中立”观带来了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并导致行为主义政治学最终为后行为主义政治学所取代。

逻辑实证主义;证实原则;价值情感说;行为主义政治学;价值中立

作为当代西方影响最大的政治学流派之一,行为主义政治学是在批判传统政治学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强调政治学研究要摆脱传统政治学“哲学化”的研究方式,实现政治学研究的“科学化”。“价值中立”是行为主义实现其政治学研究“科学化”诉求的主要途径之一。要理解行为主义为什么要主张“价值中立”离不开对其哲学基础的深入剖析。逻辑实证主义是行为主义政治学的哲学来源。[1]本文将在具体介绍逻辑实证主义“价值情感说”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其对行为主义“价值中立”主张形成所产生的影响。

一、逻辑实证主义的意义证实原则与价值情感说

逻辑实证主义又称为逻辑经验主义,是20世纪上半叶在西方世界影响最大的科学哲学流派之一,以石里克(Moritz·Schlick)、卡尔纳普(Rudolf·Carnap)、赖欣巴赫(Hans·Reichenbach)、艾耶尔(Alfred·Ayer)、亨佩尔(Carl·Hempel)等人为代表。它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对科学命题的逻辑分析为人类知识找到牢固坚实的基础何科学可靠的根据。“逻辑实证主义的基本观点是经验主义和反形而上学”。[2]在传统经验主义的基础上,结合现代数理逻辑的知识,逻辑实证主义提出了自己的知识标准——意义证实原则:一个命题的意义就是证实它的方法。这一标准回答了知识论中的两个根本性问题,即什么样的陈述是有意义的?如何判断一个有意义的陈述是真还是假?意义问题是逻辑实证主义的核心问题,意义标准是逻辑实证主义的核心学说。

逻辑实证主义认为,人类的思想认识从可交流、可理解的角度看最终都要以语言命题的形式表达出来,石里克指出“任何认识都是一种表达,一种陈述,即是说,这种陈述表达着其中所认识到的实况”。[3]而任何有意义(meaningful)的陈述都要有真假可言,要么是真的,要么是假的,有真假可言的陈述才是有意义的陈述。如果一句话是有意义的那么它一定是真的或假的;如果一句话是真的或假的那么它一定是有意义的。石里克认为“陈述一个句子的意义,就是等于陈述用这个句子的规则,这也就是陈述证实(或否证)这个句子的方式,一个命题的意义,就是证实它的方法”。[4]关于命题的可证实性标准,艾耶尔指出,“我们用以检验明显的事实陈述的真伪标准就是可证实性的标准。我们认为一个句子对于任何既定的人都是事实上有意义的,当且仅当他知道如何去证实那个句子想要表达的那个命题,那就是说,如果他知道在某些条件下什么样的观察会引导他因其真而接受那个命题,或者因其假而拒绝那个命题”。[5]一个有意义的命题必须能够接受可观察的经验证据的检验。反之,“一个句子,如果我们不能指出一种检验它是真或是假的办法,那它就是没有意义的”。[6]

根据意义证实原则逻辑实证主义将所有陈述分为有意义的陈述和无意义的陈述两大类。有意义的陈述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分析命题,另一类是综合命题。所谓分析命题艾耶尔指出“当一个命题的效准仅依据于它所包含的那些符号的定义,我们称之为分析命题”。[7]这类命题的真假只依赖于对命题本身的逻辑分析即可判断,而不必根据经验证据来判断真假,它们对经验事实什么也没有说,如“昨天下雨了或者没下雨”。判断这一命题的真假我们不必去调查昨天到底下雨还是没下雨,无论昨天天气状况怎样它都是真的,即它在一切可能的情况下都为真而不管经验事实情况是怎样的。逻辑命题、数学命题和概念的定义就是典型的分析命题。逻辑实证主义称这类命题有逻辑意义。[8]所谓综合命题,又叫经验命题,“当一个命题的效准决定于经验事实,我们称之为综合命题”。[9]这类陈述对经验世界有所断定,其真假不能通过语义的逻辑分析做出判断,而必须依靠于经验事实的检验,如“昨天下雨了”, 对于这一命题的真假我们必须去调查昨天到底下雨还是没下雨,才能判断这一命题是真还是假。经验科学的命题就是综合命题,这类陈述逻辑实证主义称之为有经验意义。[10]艾耶尔指出“当且仅当一个陈述或者是分析的或者是经验可以证实的时,这个陈述才被认为字面上有意义的”。[11]

逻辑实证主义认为除了以上两类命题之外的一切形而上学命题,包括价值判断、规范命题等等都是无所谓真假的命题,是无意义的陈述,“如果一个句子完全不做出任何陈述,要去问这个句子所说的是真还是假,显然是没有意义的”,[12]“因为只有有意义的句子才可以分为(从理论上说)有效的和无效的,真的和假的”,[13]而逻辑实证主义通过逻辑分析揭示出的结论是在形而上学领域里,包括全部价值哲学和规范理论,全部断言陈述都是无意义的。卡尔纳普指出“有意义的形而上学陈述是不可能有的”。[14]同样价值理论和道德判断也是无意义的,“因为价值或规范的客观有效性(甚至按照价值哲学家的意见)是不能用经验证实的,也不能从经验陈述中推出来的:因此它们是根本不能(用有意义的陈述)断言。换句话说:要么给‘善’和‘美’以及规范科学里所用的其他谓词的应用指出一些经验标准,要么不指出。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包含这样一个谓词的陈述就变成了一个事实判断而不是价值判断。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它就变成了一个假陈述,根本不可能构想成一个表达价值判断的陈述”。[15]据此逻辑实证主义者明确提出了“价值情感说”:“只表达道德判断的句子是没有说出任何东西的。它们纯粹是情感的表达,并且因此就不归入真与假的范畴之下”。[16]逻辑实证主义认为价值判断既不是分析的也不是综合的,既没有逻辑意义也没有经验意义,既不真也不假,它们纯粹只是情感和态度的表达,仅仅是表达一种情感和意志而没有认识意义。

二、逻辑实证主义“价值情感说”对行为主义政治学“价值中立”的影响

作为科学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逻辑实证主义对致力于实现政治学研究“科学化”的行为主义政治学派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价值中立”观的形成就是影响之一。根据逻辑实证主义意义标准,一切形而上学命题包括价值判断、规范命题都是仅仅表达情感和态度的无意义的命题,受此观点影响,行为主义认为政治学研究应该进行“价值祛除”、保持“价值中立”。行为主义“价值中立”主张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从研究对象看政治学应该研究政治现象的因果联系等经验事实问题,不应该研究好坏善恶等规范价值问题;从研究过程来看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应保持“价值中立”,不应将个人的情感、价值观等混入到研究过程中来;从研究结果来看研究者应只对结论作出因果事实判断,不要作出善恶价值判断。

(一)逻辑实证主义“价值情感说”与行为主义政治学研究对象的“价值中立”

逻辑实证主义“价值情感说”对行为主义“价值中立”观的第一个影响是,行为主义认为政治学研究对象要实现“价值中立”,政治科学应从政治哲学中独立从来,政治科学应当只研究事实问题,而不应当研究价值问题。他们认为“科学是‘价值祛除’的。……,科学关心的是是的问题,不是应该的问题;是经验的问题,不是规范的问题”。[17]

事实问题与价值问题又称“是”与“应该”问题、“实然”与“应然”的问题,依据“价值情感说”,逻辑实证主义认为科学研究只能解答与经验相关的问题,只有事实问题才是科学研究可能解答的问题,回答事实问题的事实判断对经验事实有所断定,是有意义的陈述,其真假可以由经验证据加以检验;而价值问题是科学研究无法解决的问题,它的回答也对经验事实无所断定,只表达了某种情感和态度,既不真也不假,无法用经验证据来进行检验,是无意义的陈述。“知识不能提供指令。想寻求伦理规条的人必定不可以模仿科学方法。科学告诉我们是什么,而不是应是什么”。[18]逻辑实证主义认为科学研究应拒斥无意义的价值问题,以事实问题而不是价值问题为研究对象。受此观点影响再加上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对象的局限所造成的困境,行为主义政治学提出了政治学研究对象“价值中立”的主张。

行为主义政治学家指出传统政治学在研究对象上主要局限于探讨一些诸如正义、善、自然法、自然权利、国家制度、国家起源、政治权力性质等这类有关政治价值和政治理想的“应然”问题,忽视对现实政治“实然”问题的研究,研究对象的局限性使政治学研究脱离了社会现实, 削弱了政治学的应用价值,对政治学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障碍,使得“‘政治理论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为他们不像其他领域的理论家,如经济学、进化生物学和物理学,他们自己并没有创立出多少新的理论。”[19]使得政治学研究相比较于其他社会科学已明显处于落后状态。行为主义政治学者从哲学基础的角度派批判了传统政治学研究对象的局限性,他们认为,根据逻辑实证主义“价值情感说”的观点,既然一切价值哲学、道德哲学都是无意义的,这样传统政治哲学的道德基础也是无意义的了,而如果政治哲学的道德基础根本没有意义,那它就必然是一种徒劳的事业了。在这种情况下“今天再给理论强行套上狭窄的知识枷具,确认道德问题现在是,而且必然永远是至关重要、至高无上、专断至一的,那就非要碰壁不可”。[20]

行为主义认为摆脱这一困境的有效之举在于摒弃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范式,在研究对象上放弃对价值问题关注,转向研究现实的政治事实问题。“行为主义者所做的工作就是在科学的行为主义哲学和不科学的传统主义政治学之间找出差别。”[21]伊斯顿(David Easton )认为在政治学研究中应将事实命题和价值命题明确区分开来,因为事实命题和道德价值命题在逻辑上是不一样的:一项命题的事实方面涉及现实的状况,人们能够根据事实对它进行检验;而一项命题的伦理方面只表现一个人对于真实或设想的事态所作出的情感反应。虽然一项事实命题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虚假的,但如果像这样来说明个道德价值命题则是显然没有意义的。[22]怀特(William Whyte)力主价值中立的政治研究,他认为为了成为名副其实的政治学家,政治学家应该对政治学感兴趣,应该关切政治行为的描述与分析,而将伦理学让给哲学家。[23]

(二)逻辑实证主义“价值情感说”与行为主义政治学研究过程的“价值中立”

逻辑实证主义“价值情感说”对行为主义“价值中立”观的第二个影响是,行为主义政治学者认为,在政治学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应保持“价值中立”,即在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应避免夹杂个人的政治倾向、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念,以免影响研究的客观性要求。

逻辑实证主义认为价值判断、道德规范没有认识意义,社会科学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必须“祛除价值”或“道德上中立”:不管研究者怎样去理解善与恶,他在善与恶的冲突中要保持中立。对所有社会科学家来说,他们据以进行调查和讨论的共同基础,只能通过摆脱道德判断的过程或通过从道德判断中不断超脱出来的过程来达到的,也就是说,道德上的价值中立是科学分析的必要条件。

受逻辑实证主义“价值情感说”的影响,行为主义者认为政治科学是研究“是”的问题而不是“应该是”的问题,是研究“实然”的问题而不是“应然”的问题,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政治现象客观中立地观察研究以发现其中的客观规律。因此,为体现对政治现象研究的客观性,在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应该保持“价值中立”,不应不合事宜地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夹杂到研究中来。卡特林(G·Catlin)指出,政治学是一种纯粹的科学,除了出诸严格的假设外,它绝不涉及价值判断。因此,我们不但必须区别价值判断与政治研究间的差异,而且必须注意价值判断闯入政治研究的危险。政治学只关注手段,伦理学才关怀目的。当我们开始谈论政治价值、探讨某种社会过程的可欲性时,我们便不再从事政治研究,而在进行伦理学的探讨了。就政治学是纯粹科学来看,它主要在“发现”政治情境中获取某种政治目的的最佳手段;就政治学是应用科学来看,它基本上在“强调”政治情境中达成某种政治目的的最佳手段。政治学家的任务在于不动感情地研究某些条件并且客观地检验这些条件。[24]基(V·O·Key)也提出政治研究不是道德哲学的一个分支,政治研究只是陈述种种条件,政治哲学才会为各种偏好辩护。也就是说,“实然”的研究不同于“应然”的学习;分析政治冲突的过程不同于评价政治冲突的后果。政治研究中研究者必须保持价值中立,不可引入个人的价值观念。[25]研究过程价值观念的介入将使研究结果成为一个价值判断,从而破坏研究的客观性要求。

(三)逻辑实证主义“价值情感说”与行为主义政治学研究结果的“价值中立”

逻辑实证主义“价值情感说”对行为主义“价值中立”观的第三个影响是,行为主义主张政治学研究结论要“价值中立”,政治学家对研究结果应只作因果事实判断而不应做好坏善恶的价值判断。

逻辑实证主义认为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在逻辑上是有区别的,事实判断有经验意义,而价值判断没有认识意义,仅仅是情感和态度的表达。描述性的事实陈述可以凭借经验和事实来断定其真伪性,而规范性的价值判断其真伪性是无法通过经验研究来确定的,它们既不真也不假,虽然具有陈述句的形式,但实际上是毫无认识意义的“伪陈述”,“实际上,它们是命令、规定、规则;是态度、信念或愿望的表达,也就是说,它们所传达的是谈话者的情感状态,而不是关于某种‘客观’事实的信息,因此,它们位于构成经验科学的事实性表达的领域之外”。[26]逻辑实证主义强调只有事实的判断才是科学范围之内能够做到的事情,价值判断超出了科学的范围。只有事实判断才可能是真理,价值判断是不可能成为真理的,因为科学研究的目的是寻求关于客观世界的真理,而“真理是一个陈述宾词;但伦理学的语言表达式都不是陈述。它们都是指令。一个指令不能按真或假来归类”。[27]因此,逻辑实证主义强调严谨的社会科学不宜对价值判断发表意见,并应避免做出价值判断。

受此观点影响行为主义政治学家强调政治学关心的是“是什么”,而不是“应当是什么”。罗伯特·达尔(Robert· Dahl)认为,作为“科学家”,严谨的政治学者要把价值作为经验数据来描述,应避免对价值问题下结论,也不宜对价值判断发表意见。与他们不同的是,政治哲学家们才总是试图作出决定、提出建议、阐发道德标准、提出价值判断来估计政治行为和政治制度,对一切重要政治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是政治哲学家的任务。[28]卡特林明确提出“政治学关心手段,而政治哲学关心目的”,他认为政治哲学是伦理学的分支,政治哲学所关心的是目标,或是决定性的价值观念领域。而政治科学的关注点却不同,它关注的只是实现目标的手段:无论人们的选择或目的是什么,他们的愿望就是要达到目的;为了达到目的就必须了解采取什么手段最为有利,政治科学的唯一的功能就是提供适当的有助于实现社会政治目的的手段的知识,而且只有政治科学才能做到这一点。[29]艾萨克(Alan Isaac)也认为虽然政治科学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门政策科学,其主要关心的是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手段――政策,政策不可避免涉及价值,但政治学者对政策感兴趣不是对政策目标的关注,在做研究时他只是在做工具性的价值判断,回答的是手段问题而不是目的。这就是政治科学的一切。

三、逻辑实证主义“价值情感说”的理论缺陷与行为主义政治学“价值中立”受到的批判及其转向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行为主义“价值中立”的主张形成从哲学基础看是与逻辑实证主义“价值情感说”观点的影响密不可分的。但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理论也是不完善的,逻辑实证主义“价值情感说”的主张是建立在它的意义理论的基础之上的,意义证实原则是它的理论基础也是它的核心命题,可就是这一原则本身也存在内在的缺陷,提出之后受到其他哲学派别多方面的批判,正如艾耶尔所说,虽然逻辑实证主义的“价值感情学说”已经引起相当多的批评,“但是我发现这种批评更经常地是反对这个学说所依据的实证主义原则,而比较少地反对这个学说本身”。[30]这些批评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意义证实原则本身如果用这个原则来衡量的话它也是无意义的,因为按照意义证实原则,这个标准本身既不是分析命题也不是能用经验证实的综合命题。其次,对于逻辑实证主义的证实标准,波普尔根据全称命题在证实和证伪方面逻辑上的不对称性对它提出了质疑,提出证伪标准。其后奎因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两个教条”即分析真理和综合真理两分和经验还原论进行了全面批判,提出了自己整体主义知识观。再次,历史主义科学哲学家库恩提出的范式理论认为科学知识的真理性并不是由经验事实证实的,而是与科学家集团特定的信念、价值标准、理论背景和研究方法技术、社会文化、心理因素等等紧密相关的。最后,普特南则指出逻辑实证主义者是误用了意义的概念,没有认真地考察、研究语义学,忽略了意义概念的日常习惯用法。这些批判都是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核心理论的,虽然逻辑实证主义者对这些批判作出了回应,但这些批判暴露出的逻辑实证主义理论本身的弱点并没有随着他们的辩护而改善。逻辑实证主义的影响也因之日渐衰微。

在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众多批评中,除了对作为其理论基础的意义证实原则的批评外,最为重要的是对它“价值情感说”的批判,即被逻辑实证主义标上“毫无意义”标签的大量价值判断和道德陈述,实际上包含着许多可以非常“有意义”地扩大我们对社会行为与人类状况的理解的见解。而根据逻辑实证主义者的严格标准,研究“应然”问题的规范理论、美学和伦理学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在逻辑实证主义者看来“应然”问题的研究只是研究者的情感和态度的表达,而不是客观知识的表述,没有任何认识意义,而事实上谁也不能否认这些研究的重要性。

由于行为主义有逻辑实证主义的哲学渊源,这就意味着逻辑实证主义的理论缺陷也必然会影响到以它作为哲学基础的行为主义政治学。在逻辑实证主义意义证实原则受到多方批评的情况下,行为主义的“价值中立”的主张也倍受争议,“价值中立”主张既是行为主义受到外部批评最多的地方,也是在行为主义内部争论最大之处。行为主义外部的批评者认为政治学研究不可能实现价值中立,“价值中立”的主张实际上是要取消政治学的研究。利奥·斯特劳斯指出不形成价值判断而去研究社会现象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不可能了解了某种思想、行为或者工作而不对它作出评价,如果那样就不能对它形成恰如其分的理解,“价值中立”的政治科学是不可能的。[31]乔治·萨拜因认为所有政治理论都包括三个要素:事实方面的、因果关系方面的和价值观念方面的。无偏见的政治理论是不存在的,每一种政治理论既包括对什么是可能的判断,也包括对什么是可取的估计。[32]在行为主义内部针对“价值中立”的主张,不同的声音也从没停止过,当怀特提出政治学家只应对政治学感兴趣,而要把伦理学留给哲学家时,阿尔蒙德就曾批评说政治学家不应把“伦理学”留给哲学家,他认为,在讨论寻求某种公共利益的具体公共政策是否有效这些“伦理”问题时,哲学家是缺少必要的知识与技能的,而政治学家只要经过专门的训练就完全具有这种能力,在公共政策领域判别善恶是政治学家的特殊职责。[33]同样作为行为主义政治学者伊斯顿认为虽然伦理评价与经验解释是两种必须在原则上加以区别的不同命题,但是,作为政治行为的研究者,只要他不将其中一类命题误认为是另一类命题,那么就既能不禁止他断言这两种命题中的任何一种命题,也不应禁止他结合这两种命题而作出断言。[34]

“价值中立”是行为主义“革命性”主张之一,首要目的是为了反对传统政治哲学局限于价值问题、忽视现实问题的弊端,可正是这一主张在行为主义政治学研究的实践中又带来另一种与传统政治学相似的困境:在“价值中立”的旗号下,行为主义者往往关注细枝末节的政治行为,而忽视重大现实政治问题的研究,从而再次造成了政治学研究与现实脱节的问题。行为主义“价值中立”主张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遇到的困境使其受到了持续不断的激烈批判,这导致了行为主义最终被后行为主义所取代。作为行为主义的替代者,后行为主义是行为主义在困境中不得不选择的出路,它转变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不再强调政治学研究的“价值中立”,而是突出价值和道德研究的作用和地位。后行为主义自愿接受了对逻辑实证主义“价值情感说”观点的批评,不再认为规范理论和价值判断在政治学研究中一无是处,承认这些研究也可以带来了不同形式的知识。他们认为政治学研究很难明确区分事实和价值,反对排除价值、否认规范作用的纯描述性研究,主张政治学研究应将事实研究和规范研究结合起来,这一点正如罗伯特·达尔所指出的那样,“没有明显的理由证明经验的或科学的取向本质上与规范的取向是不相合。它们能够相互取长补短。不了解经验取向的分析提供的事实,政治哲学容易变得不切题,甚至愚蠢。不关心政治哲学家(无论是古人还是今人)提出的若干基本问题,经验分析就会有退化到钻牛角尖的危险”。[35]如今的后行为主义政治学者认同了在政治学研究中关注价值问题、作出价值判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反对政治学为学术而学术,他们主张政治研究应关注人类价值,重新引入价值判断及规范研究,提倡政治学研究应为社会改革、公民福利和人类目标的实现服务,后行为主义的这一转变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实现了政治学研究由“科学化”到“政治化”的又一次“革命”,是对行为主义“价值中立”观的扬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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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木 杉)

2015-03-25

罗爱武(1973-),男,湖北仙桃人,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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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1071(2015)03-0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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