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悲剧视角下的我国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悖论及治理
2015-01-29陆宇荣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陆宇荣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湖州 313000)
自2006年国家旅游局将全国旅游宣传口号定为“中国乡村游”以来,中国的乡村旅游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我国乡村旅游产业已经突破了局限于某一个或某几个地区的格局,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与此同时,伴随着旅游者需求层次的多元化和需求内涵的多样化,乡村旅游目的地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其竞争由传统的旅游企业(旅游景区、饭店和旅行社)之间的竞争转变成整个旅游产业要素系统的竞争。在乡村旅游目的地,各利益主体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对公共资源进行尽可能多的争夺甚至是抢夺公共资源,形成了典型的“公地悲剧”。在此背景下,乡村旅游目的地必须适应旅游者的新需求,以提升乡村旅游目的地治理水平和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为核心来进一步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品牌,拓展乡村旅游发展的空间,促进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一、公地悲剧理论及其治理方式
“公地悲剧”理论来源于1968年加利福尼亚大学生物学家Garrett Hardin发表的《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哈丁教授讲述了英国的一项名为“公地”的制度,即封建主在自己的领地内划出一定面积的未开垦耕地作为牧场,无偿提供给当地牧民使用。然后,由于牧场是公共的,且每个牧民都想尽可能地提高自己养殖牛羊的数量。伴随着牛羊数量的逐渐增加,这块无偿的公共牧场就由于过度放牧而逐渐变成了荒芜之地。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免费使用的公共资源如果没有合理的引导和限制,在每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下将导致资源被滥用和耗尽,即个人理性导致集体的非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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