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5-01-21宋敏赵清东秦哲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35期
宋敏 赵清 东秦哲
摘 要:把国家行政机关办理的有关事宜及其办理情况,通过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是行之有效的方式。政务公开对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使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为紧密,促进建立公平竞争的经济发展软环境,积极预防和治理腐败,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政务公开;行政机关;社会主义民主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5-0279-03
众所周知,政务公开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伴随着我国全体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政务公开的要求也随之越来越高。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基础性工作便是政务公开。我党在十五大报告中就曾指出,“要深化改革,完善监督法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并且在十七大中更是进一步指出,“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促进并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和打造服务型政府。”公民唯有了解权利的运行才能更好地监督权利的运行。
一、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政务公开的涵义是指行政制度、行政程序、行政职权、行政执法以及行政职权的范围应该向全体社会公众公开。作为国家的公民有权为了自己的需要和利益而对政府的行政信息有所了解,当然,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应该除外情况。有关于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如何进行行政决策,其过程是怎样的,也应该是公众了解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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