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微型金融制度的借鉴
2015-01-21郝胜林龚健张明皓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35期
郝胜林 龚健 张明皓
摘 要:微型金融作为小企业的基础设施对于国家的经济增长有着重要的作用。它的业务对象主要是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没有吸引力的业务,而这样的业务有着经济和社会双重意义。开展微型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和微型金融组织分属不同性质的机构,决定了微型金融组织的监管方式和债的规模等方面应有特别的规定。
关键词:小企业;微型金融组织;非谨慎监管;微债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5-0199-02
今天,微型金融这个术语应在比较宽泛的意义上理解:微型金融(микрофинансирование)是对低收入的人口和小型企业而建立的金融服务体系,它包括提供微债(микрозаем)、微贷(микрокредит)、吸收存款、储蓄、货币兑换等金融服务。我国存在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微型金融主体。但农村信用社逐步走向商业化,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在资金来源等方面存在困难,小型企业发展缺少资金,地下金融规模庞大,我国迫切需要完善微型金融制度。因此,研究俄罗斯微型金融法律制度的经验,对我国微型金融的理论和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微型金融是小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代表的世界许多国家中,小型企业迅速发展,已成为市场繁荣的基础[1]。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小型企业是国家经济增长的引擎,是一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一个国家的经济活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小型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1]。……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