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目标价值取向的历史反思
2015-01-21周粲茵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2014年12期
周粲茵
语言和文学代表的是一个民族的文化,语文学科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受到的非议最多。“课程目标”是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在教育知识中的一种价值宣言,“课程标准”中的“目标”部分明示着作为国家主流意识形态代言人的课程编制者对于课程的价值定位,其“内容”“纲要”及“要点”之类的部分则显示着课程被锁定的价值取向的基本架构[1]。对语文课程目标价值的深入探讨不仅有益于民族文化的弘扬,也能看出国家对课程价值取向的基本架构及变化的路径。
一、课程目标相关概念辨析
近百年来,关于语文课程目标的表述先后使用过“教育要义”、“教授要旨”、“教学目的”等名称[2]。不同术语对于我们理解课程目标会造成影响,因此有必要对教育目的、教学目标、课程目标加以辨析。
教育目的、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构成由上至下的层次关系。广义的教育目的指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和要求,狭义的教育目的指由国家提出的教育总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目标,以及课程与教学方面对所培养的人的要求[3]。课程目标指各个科目所规定的学生应达到的学业水平,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教学目标是指教师在实施课程计划的过程中,对课堂教学活动的预期结果。教学目标是课程目标在教学过程中的具体体现,课程目标的达成有赖于教学目标的实现。
泰勒在《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一书中指出,课程目标来源于学习的需求、社会需要和学科内容特点,需要运用哲学和心理学对目标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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