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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播《水浒》”的建议有点“雷”

2015-01-12刘鹏

新西部 2014年3期
关键词:水浒文艺作品政协委员

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李海滨认为:应禁播《水浒》这样的电视剧,战争题材的也要有所控制。《水浒》是旧时代的名著,与我们时代不适应。

说实在的,今年“两会”的提案,无论是正式提交的,亦或委员代表们讨论的,明显都比以往“两会”要客观、科学、理性得多。但李海滨委员“禁播《水浒》”的建议,让人还是觉得有点“雷”了。

一者,动辄禁这禁那从来都是与时代进步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甚至是一种倒退的管理策略。特别是在追求自由、争鸣、开放、达观社会氛围的当下中国,对公认的中国古典名著下禁令,摆明了是与追求进步与文明,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文化环境的要求等背道而驰的。

二者,不能带着有色眼镜看文化作品。《水浒传》不过是一个小说,据此拍摄的相关电视剧等,也不过是文艺作品而已。尽管其内容反映那个时代的生活现实,甚至与暴力相关,但其却显然没有故意宣扬暴力之用意,何必非得将其与暴力联系起来,甚至认为是“旧时代的名著”,认为它过时了,不如禁止了事!

三者,如果按照李委员的逻辑,那么还有什么文化作品不与暴力相关?还是有什么东西不是需要禁止的?比如打怪兽的奥特曼明显也该禁,《喜羊羊》、《阿凡达》等就更不用说了,抗日剧中也有暴力和血腥,同样不宜播放;菜刀可以杀人,要禁,木棒如果被用来打人,同样也需要禁,绳子可以绑人,同样很暴力,也全部都禁止了吗?

鲁迅先生早就说过:“一部《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那么同样的道理,一部《水浒》,不同人看到不同的东西,有人甚至看到了暴力,这又有什么奇怪的呢?或者说,政协委员看到了《水浒》的暴力,认为该禁,但如果大多数人都只是看到社会制度的重要、看到了腐败的恶劣与必须打击的喻意、看到古时代故事对我们的警示与启发,这“账”又该怎么算呢?

《水浒》并不是暴力的代名词,没有必要禁,更没有必要用“一棍子打死”的思维,来看待类似的文化与文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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