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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现状与未来设计

2015-01-04

长沙大学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城市群发展

李 为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外国语学院,福建福州350202;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近期,国家发改委将海峡西岸城市群列入国家第一批“跨省级行政区城市群规划”,由国家发改委规划司负责组织编制。结合随国家发改委宏观院开展的实地调研,笔者对海峡西岸城市群规划进行初步思考和前瞻。

一 城市群的基本内涵与重要意义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表明[1]、[2]、[3]、[4],要形成城市群,应包括几个充要条件:一是至少有3个以上的大中城市,必须有1个核心城市带动;二是城市之间必须有发达便捷的交通通讯网络;三是城市之间有密切的经济技术联系;四是一体化和同城化潜力和前景广阔。据此,本文将城市群定义为:在特定地域范围内,以1个特大城市为核心,由至少3个以上都市圈(区)或大城市为基本构成单元,依托发达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网络,所形成的空间组织紧凑、经济联系紧密、并最终实现高度同城化和高度一体化的城市群体。

在全球城镇化进程中,城市群以其足够的产业集聚和经济规模参与全球性分工、竞争和交流,形成强强联合的经济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据联合国预测,到2050年全球城市人口比例将超过75%;未来全球最大的40个超级大都市区将以占地球极少的面积,集中全球18%的人口,参与全球66%的经济活动和大约85%的技术革新[5]。我国城市群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格局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核心地区,是我国未来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在全国生产力布局格局中起着战略支撑点、增长极点和核心节点的作用。因此,国家新型城镇化明确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

二 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现状

(一)空间范围

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国家发改委的考虑,海峡西岸城市群的范围是福建的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宁德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广东的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以及浙江的温州市。考虑到福建的南平市、三明市、龙岩市是浙南、闽东南、粤东共同的腹地,生态优势突出,资源环境承载力强,且是将近1000万的山区人口就近转移、就近聚集的平台,本文将这三个设区市也划入海峡西岸城市群范围。因此,海峡西岸城市群以福建省为主体,将北侧浙江省温州市,南侧广东省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纳入(具体到县),含14市1区。

(二)发展概况

海峡西岸城市群总面积15.2万km2,占全国的1.58%;2013年总人口 6407万人,占全国的4.71%;城镇化率63.26%,高于全国平均9.53个百分点。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0386.77亿元,占全国GDP的5.34%。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3907.39亿元、15913.94亿元和12016.44亿元,分别占全国的6.86%、6.37%和4.58%,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低于全国平均6.56个百分点。城市群经济密度、人口密度分别为1999.13万元/km2、421.51人/km2,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37倍、2.97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移动电话用户数、互联网用户数分别占全国4.65%、5.49%、5.09%、5.69%、7.54%。人均GDP、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57856元、30816元、11184元,分别为全国平均值的1.38倍、1.14倍和1.26倍。海峡西岸城市群在全国经济发展格局中的地位,详见表1。

(三)存在问题

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缺乏统筹规划,目前海峡西岸城市群产业的结构性矛盾和问题日渐凸显:一是各自为战的经济发展格局未得到根本性改变,以行政区划为特征的经济形态有待进一步打破,争资源抢项目现象仍大量存在,要素配置效率不高,资源浪费比较严重。二是产业布局比较分散,经济集聚效应不明显;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产业协同效应不强,整体竞争力不高。三是产业集中在价值链低端,结构趋同,同质化竞争比较激烈。四是自主创新支撑和引领发展能力不强,技术和市场对外依存度过高。总体而言,海峡西岸城市群仍面临着由行政区划经济向基于产业分工协作的区域经济转变的艰巨任务。

表1 2013年海峡西岸城市群在全国经济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分析

三 海峡西岸城市群未来发展重点

(一)优化空间布局

构建以“福莆宁”、“厦漳泉”为核心,以福州、厦门、汕头、泉州、温州等大城市为“大珠”,漳州、莆田、宁德、潮州、揭阳、汕尾等城市为“小珠”,以南平、三明、龙岩为腹地,以粤东、浙南为两翼的双核驱动、串珠发展、两翼齐飞的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新格局。

1.双核驱动

(1)“福莆宁”核心区。包括福州、莆田、宁德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强化福州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和文化功能,构筑“一区、两翼、双轴、多极”空间发展布局,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打造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和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制造基地。促进莆田、宁德壮大临港产业集群,推动以港兴市,增强海洋经济实力,形成海峡西岸经济区新的增长点。平潭综合实验区主要应用好中央政策,以建设新型产业区、高端服务区和宜居生活区为重点,培育两岸共同家园。

(2)“厦漳泉”核心区。包括厦门、泉州以及漳州东北部城区。厦门要强化对外贸易、金融与旅游功能,加快跨岛发展步伐,形成“一岛、一带、多中心”的大海湾、大山海、大花园城市格局,力争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泉州要按照“一湾两翼三带”城市空间布局,引导现代产业和高端项目布局向环湾集中,打造现代化海湾城市、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中心。漳州东北部地区为新兴发展区域,作为厦门、泉州的发展扩展区,未来可承担厦漳泉区域新兴工业基地的职能,进一步支撑核心区发展[6]。

2.串珠发展

在双核驱动下,海峡西岸城市群要辅之以“串珠式”发展。串珠式发展模式是指先将沿海城市串成一条主要的珠链,其中,福州、厦门、汕头、泉州、温州等大城市作为这条珠链上的“大珠”,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漳州、莆田、宁德、潮州、揭阳、汕尾等较小的城市作为“小珠”,起连接“大珠”的作用,并在“大珠”的带动下,逐步发展起来,成为整个海峡西岸城市群强有力的后备力量。此外,处于腹地区域的南平、三明、龙岩等地的重点开发区域则作为更小的“珠”,分别串连于各个“大珠”之上,依托“大珠”的带动力量,取得发展。最终,海峡西岸城市群内的各个城市通过“串珠式”的发展模式,形成一个具有强大辐射效应的集合体,影响并带动周围区域发展。

3.两翼齐飞

将粤东、浙南地区划入海峡西岸城市群,进一步加强海峡西岸城市群与“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的联系。

粤东地区以共建核心城市群的方式为主。粤东地区南接“珠三角”,具有良好发展基础;与已形成核心城市群的闽南地区紧密联系,率先在海峡西岸城市群南部形成具有规模的城市带。

浙南地区以产品、物流合作和产业梯度转移的方式为主。浙南地区有两大优势,一为北接“长三角”,有较为发达的民营经济;同时,位处连接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四省的交通要道,其产业、市场向闽北、闽东广大区域梯度转移或辐射,对周边地区的货物集散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一体化新型产业分工体系

产业分工是城市群合作机制中最难破题的,但也是最关键的。没有产业上的适当分工,就没有真正的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也就难以真正形成有机的优势互补的城市群。要打破地区分割和行政垄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错位发展,协同推进,构建新型产业分工体系。

一是组织编制一体化的区域规划,明确各地产业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实行产业导向和空间导向“双重调控”。特别是,要根据海峡西岸城市群不同城市的发展条件和功能定位,在产业类型、技术含量、土地利用效率、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制定差别化的市场准入标准[7]。

二是实现功能互补、错位发展。除了传统的建立在部门间分工基础上的部门错位发展外,更重要的是坚持产品错位发展和功能错位发展。在功能错位发展方面,福州、厦门等中心城市应把着重点放在总部、研发、设计、品牌、市场营销等环节,周边中小城市则应重点发展生产制造、零部件配套、仓储采购等环节,由此形成一体化的海峡西岸城市群功能分工格局[8]。

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和协调,打造一体化的投资信息平台,实施产业链招商引资,促进海峡西岸城市群主导优势产业链的形成。围绕主导优势产业链的建设,以福州、厦门等中心城市为核心,强化交通运输网络建设。

(三)推进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与对外通道建设

以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为切入点,推进跨省级行政区的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公路、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统筹规划布局和协同建设,促进跨省交通通道的贯通衔接,构筑以沿海港口为枢纽向周围地区辐射的综合交通网络。

一是加快交通通道建设。加快推进运输通道建设,完善福州、厦门、泉州、温州、汕头等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更好地服务于两岸交流合作和中西部对外开放。

二是合理布局港口建设。加强港湾资源整合,完善港口规划布局,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面向世界、连接两岸三地、服务中西部地区发展的海峡西岸港口群。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构建港区电子口岸。

三是提高空港服务能力。按照两岸空中直航发展需要,抓紧完善机场发展布局和设施配套,建设部分支线机场,加快形成以厦门、福州国际机场为主,中小机场为辅,干支线机场相结合的空港布局。

(四)构建城市间协调机制

根据海峡西岸城市群实际,建立“中央—省—市”三级协调体系,实现纵向治理和横向协商,形成既有纵向顶层设计与监督,又有横向城市间平等协商合作的良好局面,进而实现城市群的互联互通、共享共建。中央层面,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建立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推进联系会议制度,协调海峡西岸城市群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推进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实施。省级层面,建立海峡西岸城市群省长联席会议制度,下设“海峡西岸城市群管治委员会”常设机构,负责海峡西岸城市群各市之间的协调。市级层面,每年召开海峡西岸城市群市长联席会议,下设秘书处常设机构,负责海峡西岸城市群具体项目实施[9]。

[1]Gottmann J.Megalopolis:On the urbanization of the northeastern seaboard[J].Economic Geography,1957,(3).

[2]李仙德,宁越敏.城市群研究述评与展望[J].地理科学,2012,(3).

[3]刘玉亭,王勇,吴丽娟.城市群概念、形成机制及其未来研究方向述评[J].人文地理,2013,(1).

[4]方创琳.城市群空间范围识别标准的研究进展与基本判断[J].城市规划学刊,2009,(3).

[5]姚士谋,陈振光,朱英明,等.中国城市群[M].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6.

[6]袁怀宇.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城市群发展对策[J].经济地理,2012,(2).

[7][8]姚士谋,陈振光,吴松,等.我国城市群区战略规划的关键问题[J].经济地理,2008,(4).

[9]朱英明.国外大都市区管理的实践及其借鉴[J].世界地理研究,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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