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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葡萄酒法律法规发展研究①

2014-12-24林敏潘家荣

科技创新导报 2014年30期
关键词:比较法律法规葡萄酒

林敏+潘家荣

摘 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具有保健、美容养颜等功效的葡萄酒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同时对其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杜绝假酒,并对市场上的葡萄酒进行质量把关,我国相继出台相关法律,构建相关法律体系。该文通过对中国、法国、德国、美国、欧盟以及国际组织葡萄酒法律法规的比较剖析,分析不同点,提出注意点,提高我国葡萄酒领域规范要求同时避免贸易壁垒。

关键词:葡萄酒  中外  法律法规  比较  分析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c)-0236-02

葡萄酒是指鲜葡萄或葡萄汁全部或部分发酵而成的、酒度不低于7%(v,v)的饮料酒。[1]一直以来是人们喜爱的美味佳肴的最佳搭配,随着对葡萄酒产品的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发现葡萄酒对健康生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葡萄酒消费热,我国人民也愈来愈重视红葡萄酒的饮用。[2]

1 葡萄酒法律制定的必要性

1.1 葡萄酒法律制定的社会背景

最著名的假酒事件——“杰斐逊事件”震惊了全世界,也动摇了整个葡萄酒行业,使整个古董葡萄酒的诚信几乎崩溃,所牵扯到的各个酒商、酒评家、收藏家和拍卖行都是当时行业中的翘楚。

据报道,我国的拉菲销售量达到原产地产量的两倍,由此可见葡萄酒造假数量之多,其行为猖獗程度可见一般。葡萄酒造假已经成为一种严峻的社会问题。

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葡萄酒行业也迎来国际贸易的开展,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标准需要通过法律来统一,以此避免贸易壁垒,保障我国葡萄酒出口的利益。

1.2 葡萄酒安全的主要构成

葡萄酒的安全主要包括葡萄原料的安全和葡萄酒酿造加工过程的安全。

葡萄原料的安全隐患主要是由于病虫害防治所带来的农药及重金属残留限量超标、过度使用化肥、种植不规范带来的相关的质量问题,以及原料的腐烂变质和污染等问题。

酿造加工过程的安全主要是葡萄酒杂醇油和甲醇及重金属超标、微生物超标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加工过程中的非法操作等问题。[3]

2 各国葡萄酒法律

2.1 我国葡萄酒法律体系

我国的葡萄酒质量管理主要是依据质量、卫生等相关法律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为补充的葡萄酒质量管理法律体系为我国葡萄酒行业的自律及监管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切实有效的标准化操作流程。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葡萄酒GB15037—2006》是包括葡萄酒原料生产、葡萄酒产品加工到葡萄酒成品贮存以及运输各过程的管理标准,其中还包含年份酒、产地酒、品种酒的管理规范。以葡萄酒质量为依据,葡萄酒被划分为优、优良、合格、不合格和劣质品5个等级,同时对葡萄酒原料亩产量做出严格限制,以保证原料质量,并且明确规定酿造葡萄酒的原料的含糖量不得少于120g/L。

《葡萄酒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到“四大工程”,包括原料保障能力建设工程、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品牌文化建设工程。通过这“四个工程”,根据《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切实有效地提高行业集中度。

2.2 法国葡萄酒法律体系

法国葡萄酒酿造使用的葡萄品种主要有赤霞珠、梅露辄、品丽珠、黑歌海娜等。葡萄种植中使用的砧木主要选用有抗盐碱的RUPESTRIS DU LOT,RIPARIA GLOIRE DE MONTPELLIER;抗线虫的99RICHTER,140RUGIERI;抗涝的SO4,RSB1,5BBKOBER 等。同时法国葡萄酒法律还对葡萄的栽培方式、葡萄种植过程中农药化肥使用量、葡萄种植密度以及葡萄含糖量等都做了系统、详细的规定。

2.3 美国葡萄酒法律体系

美国联邦条例规定:“不允许改变葡萄酒特性的添加物的添加及改变葡萄酒特性的部分成分的提取,造成不良商业措施的程度”。此外,该条例还明确规定了原料的使用条件。当使用未被专门认可的产品或工艺的生产者可按照联邦当局区域代表(BATF)的协议进行操作。

美国法规对“Wine”这个单词的使用没有设置特定限制,它包括所有来自于葡萄、其他水果或其它限制性的农业产品的产品,酒精度不得超过24%。在美国,麦芽醇或麦芽醇乙酯被限制作为葡萄酒稳定剂。

2.4 欧盟葡萄酒法律体系

EC1493/1999条款定义了酿酒工艺。未被提供的酿酒工艺试验难于执行。

2012年8月1日欧盟正式实施有机葡萄酒新法规,其中包括了葡萄酒的生产规范。新法规有机葡萄酒的加工工艺,如热处理、离心法和过滤的操作过程进行了限制:限定了加工过程中的操作,列举了非法葡萄酒加工的非法操作步骤,同时限定了有机葡萄酒中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方法。

2.5 德国葡萄酒法律体系

德国法律规定,每一类酒的品种和质量等级必须在装瓶后通过官方的质量检测,才能按其品质出售,这种严格的质量管理方式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这也是德国葡萄酒保证其本国葡萄酒品质的根本方法。

德国的葡萄酒等级有4大级别:Tafelwei(日常餐酒)、Landwein(地区餐酒)、QbA(优质葡萄酒)、QmP(特别优质酒)。每一个等级对采摘葡萄的糖度都有一定要求,要求一级比一级严格。

德国法律规定葡萄酒酒标上的必要标示包括酿酒者或装瓶者、酿酒者或装瓶者所在地、酒精度、生产管制号码(A.P.Nr.)、容量、产区;选择性标示包括葡萄品种、质量等级、葡萄丰收年份、村庄和葡萄园名、酒的口味和类型、所属同业组织。

2.6 国际组织对葡萄酒标准的规定

SPS措施包括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程序,包括终产品指标、加工和生产方法的标准化。

酿酒药典继续完善了允许作为葡萄酒添加剂的外源物质的清单。对人类健康的保护,WTO协议中规定了有关的酿酒工艺,并特别强调了酿酒药典的作用。

3 各国葡萄酒法律法规分析及研究意义

各国的葡萄酒法律体系都系统地从葡萄酒原料、葡萄酒生产、成品葡萄酒贮存及运输各过程制定管理标准。同时还对葡萄酒按照质量、含糖量等指标进行等级划分,但各国对葡萄酒质量等级的划分方法不同。各国对于葡萄酒酒标的标识项目有一定的差别,与此同时,对葡萄酒的酿造工艺以及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及限量等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国际上存在的关于酿酒工艺的特性和适用范围,是全球化贸易中最根本的技术壁垒。为加强我国葡萄酒产业在全球化贸易中的竞争力,我们应该了解并准确把握各国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的相关法律部门应该在葡萄酒生产制备各方面制定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依照我国国情,制定有中国特色的、符合国际标准的完善健全的葡萄酒行业法律。同时企业应加强自我监管,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参照进口国的相关规定。同时,各国的葡萄酒法律法规的规定都是系统而详实的,因此要求我国出口商要更加注重细节,在葡萄酒酒品质量过关的基础上注重产品源头管理以及酒标等细节的把关,这样对于避免贸易壁垒是十分有利的。

参考文献

[1] 付聿成,杜金华.HACCP在葡萄酒生产中的应用[J].葡萄酿酒,2003(2).

[2] 姚乾元.红葡萄酒保护心血管的功效[J].食品与药品,2006,8(1):72-73.

[3] 黄宏慧,潘荣善,蓝贤淑.浅谈葡萄酒质量安全[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9(6):29-30.endprint

摘 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具有保健、美容养颜等功效的葡萄酒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同时对其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杜绝假酒,并对市场上的葡萄酒进行质量把关,我国相继出台相关法律,构建相关法律体系。该文通过对中国、法国、德国、美国、欧盟以及国际组织葡萄酒法律法规的比较剖析,分析不同点,提出注意点,提高我国葡萄酒领域规范要求同时避免贸易壁垒。

关键词:葡萄酒  中外  法律法规  比较  分析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c)-0236-02

葡萄酒是指鲜葡萄或葡萄汁全部或部分发酵而成的、酒度不低于7%(v,v)的饮料酒。[1]一直以来是人们喜爱的美味佳肴的最佳搭配,随着对葡萄酒产品的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发现葡萄酒对健康生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葡萄酒消费热,我国人民也愈来愈重视红葡萄酒的饮用。[2]

1 葡萄酒法律制定的必要性

1.1 葡萄酒法律制定的社会背景

最著名的假酒事件——“杰斐逊事件”震惊了全世界,也动摇了整个葡萄酒行业,使整个古董葡萄酒的诚信几乎崩溃,所牵扯到的各个酒商、酒评家、收藏家和拍卖行都是当时行业中的翘楚。

据报道,我国的拉菲销售量达到原产地产量的两倍,由此可见葡萄酒造假数量之多,其行为猖獗程度可见一般。葡萄酒造假已经成为一种严峻的社会问题。

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葡萄酒行业也迎来国际贸易的开展,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标准需要通过法律来统一,以此避免贸易壁垒,保障我国葡萄酒出口的利益。

1.2 葡萄酒安全的主要构成

葡萄酒的安全主要包括葡萄原料的安全和葡萄酒酿造加工过程的安全。

葡萄原料的安全隐患主要是由于病虫害防治所带来的农药及重金属残留限量超标、过度使用化肥、种植不规范带来的相关的质量问题,以及原料的腐烂变质和污染等问题。

酿造加工过程的安全主要是葡萄酒杂醇油和甲醇及重金属超标、微生物超标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加工过程中的非法操作等问题。[3]

2 各国葡萄酒法律

2.1 我国葡萄酒法律体系

我国的葡萄酒质量管理主要是依据质量、卫生等相关法律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为补充的葡萄酒质量管理法律体系为我国葡萄酒行业的自律及监管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切实有效的标准化操作流程。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葡萄酒GB15037—2006》是包括葡萄酒原料生产、葡萄酒产品加工到葡萄酒成品贮存以及运输各过程的管理标准,其中还包含年份酒、产地酒、品种酒的管理规范。以葡萄酒质量为依据,葡萄酒被划分为优、优良、合格、不合格和劣质品5个等级,同时对葡萄酒原料亩产量做出严格限制,以保证原料质量,并且明确规定酿造葡萄酒的原料的含糖量不得少于120g/L。

《葡萄酒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到“四大工程”,包括原料保障能力建设工程、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品牌文化建设工程。通过这“四个工程”,根据《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切实有效地提高行业集中度。

2.2 法国葡萄酒法律体系

法国葡萄酒酿造使用的葡萄品种主要有赤霞珠、梅露辄、品丽珠、黑歌海娜等。葡萄种植中使用的砧木主要选用有抗盐碱的RUPESTRIS DU LOT,RIPARIA GLOIRE DE MONTPELLIER;抗线虫的99RICHTER,140RUGIERI;抗涝的SO4,RSB1,5BBKOBER 等。同时法国葡萄酒法律还对葡萄的栽培方式、葡萄种植过程中农药化肥使用量、葡萄种植密度以及葡萄含糖量等都做了系统、详细的规定。

2.3 美国葡萄酒法律体系

美国联邦条例规定:“不允许改变葡萄酒特性的添加物的添加及改变葡萄酒特性的部分成分的提取,造成不良商业措施的程度”。此外,该条例还明确规定了原料的使用条件。当使用未被专门认可的产品或工艺的生产者可按照联邦当局区域代表(BATF)的协议进行操作。

美国法规对“Wine”这个单词的使用没有设置特定限制,它包括所有来自于葡萄、其他水果或其它限制性的农业产品的产品,酒精度不得超过24%。在美国,麦芽醇或麦芽醇乙酯被限制作为葡萄酒稳定剂。

2.4 欧盟葡萄酒法律体系

EC1493/1999条款定义了酿酒工艺。未被提供的酿酒工艺试验难于执行。

2012年8月1日欧盟正式实施有机葡萄酒新法规,其中包括了葡萄酒的生产规范。新法规有机葡萄酒的加工工艺,如热处理、离心法和过滤的操作过程进行了限制:限定了加工过程中的操作,列举了非法葡萄酒加工的非法操作步骤,同时限定了有机葡萄酒中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方法。

2.5 德国葡萄酒法律体系

德国法律规定,每一类酒的品种和质量等级必须在装瓶后通过官方的质量检测,才能按其品质出售,这种严格的质量管理方式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这也是德国葡萄酒保证其本国葡萄酒品质的根本方法。

德国的葡萄酒等级有4大级别:Tafelwei(日常餐酒)、Landwein(地区餐酒)、QbA(优质葡萄酒)、QmP(特别优质酒)。每一个等级对采摘葡萄的糖度都有一定要求,要求一级比一级严格。

德国法律规定葡萄酒酒标上的必要标示包括酿酒者或装瓶者、酿酒者或装瓶者所在地、酒精度、生产管制号码(A.P.Nr.)、容量、产区;选择性标示包括葡萄品种、质量等级、葡萄丰收年份、村庄和葡萄园名、酒的口味和类型、所属同业组织。

2.6 国际组织对葡萄酒标准的规定

SPS措施包括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程序,包括终产品指标、加工和生产方法的标准化。

酿酒药典继续完善了允许作为葡萄酒添加剂的外源物质的清单。对人类健康的保护,WTO协议中规定了有关的酿酒工艺,并特别强调了酿酒药典的作用。

3 各国葡萄酒法律法规分析及研究意义

各国的葡萄酒法律体系都系统地从葡萄酒原料、葡萄酒生产、成品葡萄酒贮存及运输各过程制定管理标准。同时还对葡萄酒按照质量、含糖量等指标进行等级划分,但各国对葡萄酒质量等级的划分方法不同。各国对于葡萄酒酒标的标识项目有一定的差别,与此同时,对葡萄酒的酿造工艺以及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及限量等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国际上存在的关于酿酒工艺的特性和适用范围,是全球化贸易中最根本的技术壁垒。为加强我国葡萄酒产业在全球化贸易中的竞争力,我们应该了解并准确把握各国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的相关法律部门应该在葡萄酒生产制备各方面制定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依照我国国情,制定有中国特色的、符合国际标准的完善健全的葡萄酒行业法律。同时企业应加强自我监管,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参照进口国的相关规定。同时,各国的葡萄酒法律法规的规定都是系统而详实的,因此要求我国出口商要更加注重细节,在葡萄酒酒品质量过关的基础上注重产品源头管理以及酒标等细节的把关,这样对于避免贸易壁垒是十分有利的。

参考文献

[1] 付聿成,杜金华.HACCP在葡萄酒生产中的应用[J].葡萄酿酒,2003(2).

[2] 姚乾元.红葡萄酒保护心血管的功效[J].食品与药品,2006,8(1):72-73.

[3] 黄宏慧,潘荣善,蓝贤淑.浅谈葡萄酒质量安全[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9(6):29-30.endprint

摘 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具有保健、美容养颜等功效的葡萄酒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同时对其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杜绝假酒,并对市场上的葡萄酒进行质量把关,我国相继出台相关法律,构建相关法律体系。该文通过对中国、法国、德国、美国、欧盟以及国际组织葡萄酒法律法规的比较剖析,分析不同点,提出注意点,提高我国葡萄酒领域规范要求同时避免贸易壁垒。

关键词:葡萄酒  中外  法律法规  比较  分析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c)-0236-02

葡萄酒是指鲜葡萄或葡萄汁全部或部分发酵而成的、酒度不低于7%(v,v)的饮料酒。[1]一直以来是人们喜爱的美味佳肴的最佳搭配,随着对葡萄酒产品的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发现葡萄酒对健康生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葡萄酒消费热,我国人民也愈来愈重视红葡萄酒的饮用。[2]

1 葡萄酒法律制定的必要性

1.1 葡萄酒法律制定的社会背景

最著名的假酒事件——“杰斐逊事件”震惊了全世界,也动摇了整个葡萄酒行业,使整个古董葡萄酒的诚信几乎崩溃,所牵扯到的各个酒商、酒评家、收藏家和拍卖行都是当时行业中的翘楚。

据报道,我国的拉菲销售量达到原产地产量的两倍,由此可见葡萄酒造假数量之多,其行为猖獗程度可见一般。葡萄酒造假已经成为一种严峻的社会问题。

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葡萄酒行业也迎来国际贸易的开展,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标准需要通过法律来统一,以此避免贸易壁垒,保障我国葡萄酒出口的利益。

1.2 葡萄酒安全的主要构成

葡萄酒的安全主要包括葡萄原料的安全和葡萄酒酿造加工过程的安全。

葡萄原料的安全隐患主要是由于病虫害防治所带来的农药及重金属残留限量超标、过度使用化肥、种植不规范带来的相关的质量问题,以及原料的腐烂变质和污染等问题。

酿造加工过程的安全主要是葡萄酒杂醇油和甲醇及重金属超标、微生物超标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加工过程中的非法操作等问题。[3]

2 各国葡萄酒法律

2.1 我国葡萄酒法律体系

我国的葡萄酒质量管理主要是依据质量、卫生等相关法律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为补充的葡萄酒质量管理法律体系为我国葡萄酒行业的自律及监管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切实有效的标准化操作流程。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葡萄酒GB15037—2006》是包括葡萄酒原料生产、葡萄酒产品加工到葡萄酒成品贮存以及运输各过程的管理标准,其中还包含年份酒、产地酒、品种酒的管理规范。以葡萄酒质量为依据,葡萄酒被划分为优、优良、合格、不合格和劣质品5个等级,同时对葡萄酒原料亩产量做出严格限制,以保证原料质量,并且明确规定酿造葡萄酒的原料的含糖量不得少于120g/L。

《葡萄酒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到“四大工程”,包括原料保障能力建设工程、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品牌文化建设工程。通过这“四个工程”,根据《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切实有效地提高行业集中度。

2.2 法国葡萄酒法律体系

法国葡萄酒酿造使用的葡萄品种主要有赤霞珠、梅露辄、品丽珠、黑歌海娜等。葡萄种植中使用的砧木主要选用有抗盐碱的RUPESTRIS DU LOT,RIPARIA GLOIRE DE MONTPELLIER;抗线虫的99RICHTER,140RUGIERI;抗涝的SO4,RSB1,5BBKOBER 等。同时法国葡萄酒法律还对葡萄的栽培方式、葡萄种植过程中农药化肥使用量、葡萄种植密度以及葡萄含糖量等都做了系统、详细的规定。

2.3 美国葡萄酒法律体系

美国联邦条例规定:“不允许改变葡萄酒特性的添加物的添加及改变葡萄酒特性的部分成分的提取,造成不良商业措施的程度”。此外,该条例还明确规定了原料的使用条件。当使用未被专门认可的产品或工艺的生产者可按照联邦当局区域代表(BATF)的协议进行操作。

美国法规对“Wine”这个单词的使用没有设置特定限制,它包括所有来自于葡萄、其他水果或其它限制性的农业产品的产品,酒精度不得超过24%。在美国,麦芽醇或麦芽醇乙酯被限制作为葡萄酒稳定剂。

2.4 欧盟葡萄酒法律体系

EC1493/1999条款定义了酿酒工艺。未被提供的酿酒工艺试验难于执行。

2012年8月1日欧盟正式实施有机葡萄酒新法规,其中包括了葡萄酒的生产规范。新法规有机葡萄酒的加工工艺,如热处理、离心法和过滤的操作过程进行了限制:限定了加工过程中的操作,列举了非法葡萄酒加工的非法操作步骤,同时限定了有机葡萄酒中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方法。

2.5 德国葡萄酒法律体系

德国法律规定,每一类酒的品种和质量等级必须在装瓶后通过官方的质量检测,才能按其品质出售,这种严格的质量管理方式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这也是德国葡萄酒保证其本国葡萄酒品质的根本方法。

德国的葡萄酒等级有4大级别:Tafelwei(日常餐酒)、Landwein(地区餐酒)、QbA(优质葡萄酒)、QmP(特别优质酒)。每一个等级对采摘葡萄的糖度都有一定要求,要求一级比一级严格。

德国法律规定葡萄酒酒标上的必要标示包括酿酒者或装瓶者、酿酒者或装瓶者所在地、酒精度、生产管制号码(A.P.Nr.)、容量、产区;选择性标示包括葡萄品种、质量等级、葡萄丰收年份、村庄和葡萄园名、酒的口味和类型、所属同业组织。

2.6 国际组织对葡萄酒标准的规定

SPS措施包括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程序,包括终产品指标、加工和生产方法的标准化。

酿酒药典继续完善了允许作为葡萄酒添加剂的外源物质的清单。对人类健康的保护,WTO协议中规定了有关的酿酒工艺,并特别强调了酿酒药典的作用。

3 各国葡萄酒法律法规分析及研究意义

各国的葡萄酒法律体系都系统地从葡萄酒原料、葡萄酒生产、成品葡萄酒贮存及运输各过程制定管理标准。同时还对葡萄酒按照质量、含糖量等指标进行等级划分,但各国对葡萄酒质量等级的划分方法不同。各国对于葡萄酒酒标的标识项目有一定的差别,与此同时,对葡萄酒的酿造工艺以及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及限量等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国际上存在的关于酿酒工艺的特性和适用范围,是全球化贸易中最根本的技术壁垒。为加强我国葡萄酒产业在全球化贸易中的竞争力,我们应该了解并准确把握各国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的相关法律部门应该在葡萄酒生产制备各方面制定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依照我国国情,制定有中国特色的、符合国际标准的完善健全的葡萄酒行业法律。同时企业应加强自我监管,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参照进口国的相关规定。同时,各国的葡萄酒法律法规的规定都是系统而详实的,因此要求我国出口商要更加注重细节,在葡萄酒酒品质量过关的基础上注重产品源头管理以及酒标等细节的把关,这样对于避免贸易壁垒是十分有利的。

参考文献

[1] 付聿成,杜金华.HACCP在葡萄酒生产中的应用[J].葡萄酿酒,2003(2).

[2] 姚乾元.红葡萄酒保护心血管的功效[J].食品与药品,2006,8(1):72-73.

[3] 黄宏慧,潘荣善,蓝贤淑.浅谈葡萄酒质量安全[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9(6):29-30.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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