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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区水上航标维护及费用承担

2014-12-13黄然强

水运管理 2014年11期

黄然强

【摘 要】 基于现行法规和规章对桥区水上航标维护主体的规定,从维护责任主体与物权的关系、航标管理机构承担桥区水上航标维护费用的合理性及航标管理机构负责桥区水上航标维护的范畴等方面界定桥区水上航标维护费用的责任主体,并据此提出桥区水上航标维护及费用承担的相关建议:基于维护质量的提升看待桥区水上航标由航标管理机构负责维护的问题;基于桥区水上航标专用航标属性和载体的准公共产品属性看待费用承担问题以及其他具体建议。

【关键词】 专用航标;公用航标;维护费用

1 航标及其管理主体概述

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标准的定义,航标是指供船舶定位、导航或者用于其他专用目的的助航设施。根据属性来划分,一般包括公用航标和专用航标。公用航标是指为保障公共航行安全,根据航道通航情况,由航标管理机构设置、维护、管理的航标。目前负责公用航标管理的机构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航道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等(统称航标管理机构);专用航标是相对于公用航标而言的航标,一般是指涉航管理对象基于其涉航行为的影响,为保障涉航行为安全和通航安全而设置的航标。桥梁专用航标是因桥梁建设对航道通航造成影响而需要设置的航标,主要包括设置在桥体上的桥涵标、桥柱灯以及设置在桥梁所在水域的水上航标等。

按照航标管理的实际,桥区水上航标的管理主体主要包括设置主体、维护主体和行政管理主体等,即桥区水上航标由谁负责设置、由谁负责维护、由谁履行政府管理行为,其管理涉及桥区水上航标的建设、维护、管理资金投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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