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养老保障制度比较分析
2014-12-13范杨洋
人民论坛 2014年2期
范杨洋
英国养老保障“三支柱”制度
历经一个世纪的变化和发展,英国逐渐形成制度完善、机构健全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这个体系有三个主要的支柱。
法定的第一支柱。第一支柱是由英国政府通过国家税收和国家保险,以现收现付模式为公民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的养老保障制度。在这一层面中,所有公民都是受益者,都享有最低水平的退休收入。其包含以下两项基本内容:第一,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是政府通过向在职人员征收国民保险费和一般形式的税收获取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国民保险基金的部分用于支付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将一般税收形式的基金用于支付信用养老金和其他形式的补贴。
第二,最低养老保险。最低养老保险是保障公民的最低生活水平、避免其陷入贫困深渊的最后防线,其受保人群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或最底层。基于家庭调查而进行选择性发放的最低养老保险是1908年免费养老金法案的百年遗产,是为英国养老保险体系进行最终兜底的福利措施。
强制的第二支柱。第二支柱是英国政府借助于国家保险体系,以非积累的现收现付模式为缴纳基础,以雇员的收入水平为依据的养老保障制度。在这一层面上,按照个人收入水平缴纳保险,保险收益在一定程度上与缴纳费用成正比。换句话说,第二支柱在调节再分配上更注重效率。其包含以下两种形式:第一,国家补充养老金计划。……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