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示:从“阵地战”到“持久战”
2014-12-13纪小丽
人民论坛 2014年2期
关键词:制度
纪小丽
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重申了反腐的迫切性,各地也都加大了反腐的力度。官员财产公示是国际上通行的反腐利器,也成为近年来国内呼声很高的改革举措。然而,任何一项制度都不是简单的拿来主义,而需要切合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目前我国的官员财产公示出现了“零投诉零异议”的情况,这是试点不成功的表现。为什么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迫在眉睫?如何将这种制度由“阵地战”推广到全国范围内的“持久战”,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熟虑的问题。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
成就贪官污吏“劣绩”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譬如制度的缺陷、监督的缺位、管理的乏力等等,但是,官员个人财产暗箱隐匿“不见阳光”,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
财产申报制度是一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特定人群对其财产和收入情况进行如实申报的制度。这一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制度起源于1883年英国的《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官员向社会公开个人财产状况,是世界大多数国家成功实行的政治制度,实践证明它是一项行之有效的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措施。从财产申报制度产生之日起,它对反腐倡廉,树立政府和公务人员的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多年来,我国许多有识之士一直通过各种渠道呼吁建立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这里面包括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参政议政的方式反映,更多的是常见于众多媒体的相关文章。……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