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重在制度建设
2014-12-13王胜利李方磊
人民论坛 2014年2期
王胜利 李方磊
在党中央号召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全党开展学习落实《廉政准则》活动之际,联想到很多人熟悉的“子贡赎人”、商鞅“南门徙木”、“甲乙两人分蛋糕”这三个小故事,它们内容各异,但都说明了按制度办事的道理。故事蕴含的道理值得目前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借鉴。
反腐败依赖于建立并维系一套正式制度
在依法治国成为治国基本方略的今天,还应当处理好道德与法律、德治与法治的关系,重视发挥道德的规范功能。问题是,当道德的控制力与法律的约束力出现分歧的时候,到底是道德让位于法律,还是法律让位于道德。《吕氏春秋》里“子贡赎人”的故事蕴含的道理能对此有所启发。在一般人看来,子贡花钱赎人却没有向官府索取酬金,符合儒家重义轻利的思想,是一种高尚的美德,应该得到表扬才对,怎么却受到了孔子的批评?究其原因,是因为子贡的这种“德行”妨碍了法律的实施,影响了立法目的的实现。相比之下,子路的行为是义利并重,在客观上起到了鼓励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作用,不仅应经合义,也符合法律规范,自然能得到孔子的赞赏。在主张以德治国的孔子看来,治理国家应当有法度,只要这个法律是良法,对国家有好处,那么就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不能有任何借口,哪怕这个理由是合乎道德的。与法家相比,儒家本来提倡德主刑辅、为国以礼、为政以德,但是当一个看似合乎道德的行为有悖于法律规定时,孔子还是倾向于维护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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