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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字构形特点及其文化意蕴*

2014-12-03

理论月刊 2014年8期
关键词:构形会意字形声字

吴 慧

(江西师范大学 东南亚研究中心,江西 南昌 330022)

作为一种表意文字,汉字因形表意,字形是它的本体。它用形象具体的形式表达抽象一般的内容,成为中国文化的载体,因此汉字形体的研究是汉字文化研究的重要方面。同时,汉字形体从某一特定时期进行观察,是相对稳定的,基本不变的;从历史长河中作纵向观察,又是不断发展演变的。它的形成和发展不是孤立的偶然的事件,而是历史沉淀的产物,并集中地体现着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和文化心理基质。

一、整体架构:取象构形的本质诉求

汉字与世界其它诸种文字相比,可以说是超稳定的,它一直循着自己独特的道路发展,而未融入拼音化的世界文字主流。超稳定性来源于它自己独特的个性。汉语是一种典型的孤立语,绝大部分单个汉字只记录单音节的语素或词。特别是古代汉语以单音节的词为主,字词往往同形。“一个汉字,一般是代表一个有意义或无意义的音节的,人们凭借感觉感知它,又从整体上把握它”。[1]在此基础上,给它一个符号,即代表一个具体的汉字。“汉字无疑具有一种视觉、听觉、意义单位三位一体、独立统一的特性。”[2]一个汉字既是一个独立的构形单位(也称书写单位)和语音单位,又是一个独立的意义单位,由此构成一个认知单元。因而,一般来说,每一个字各笔画、各偏旁之间都有关系,从而形成一个整体,并通过外在形体恰当地表达着先民造字的意图。汉字构形的基础是依象构形。按照客观事物的自然形体,“画成其物,随体诘诎”,客观地描绘出一种具有形象感的代表符号以表达语言中的词义。象形字多为像实物之形,凡是一物,体积无论大小,或独立,或附于它物之上都是“一物一名,一名一词,一词也即一个音节,因而一个象形字即体现了一件物的完整个体,表达一个完整的概念。”[3]古人在绘形象物时,利用一种物体的烘托陪衬,来彰显与之密切相关的另一物体,如:“眉”甲骨文写作“”、“”,在简存眉毛之形的同时,连带画出眉下的眼睛。因为眉与目在人们的认识里本为一整体图形,无目就无以体现眉的形状,若孤立地描绘眉毛之形,笔画太繁复则不适合构成一个字形,太简略又难以使人明了。“文”甲骨文写作“”、“”,中间之错画即谓人身上所刺画的纹绣,若单纯描绘纹绣之形难以明确其所指,所以借助于人体之形来作烘托。先民习惯于从事物的表象上作直观的整体把握,而为了确保直观的有效性,突出事物的显著特征,就不能不从整体上把握反映的对象,同时避开事物繁琐的细部规定,而直接把思维导向对事物作简化、辩证、有机的考察。从文字图画到象形字的产生,一个关键的因素是图形的净化,即概括性的象征取代了图画式的描绘,简洁的线条取代了投影式的块面结构,并抓住事物之间的矛盾和形体上的不同特点,在比较和对比中突出其形体特征,表现一事物与他事物之间的区别特征,所构造的汉字整体是事物特征的集合,必定融进了人们对事物的相互联系和区别特征的认识,这与中国传统的整体辩证思维方式分不开。

象形方法难以表示事物特点时,则利用标记符号,指出所记事物要点,将已有之图形与已有之记号相互嫁接,通过图形与记号的关系呈现物象涵义,从而“视而可识,察而见意”。指事字不像象形字那么直观,需进一步观察和分析才能了解其特点,获得其所表示的意义。如:“夫”和“立”,甲骨文分别写作“”和“”,两字皆从“大” ,“大”即“人”,属已有之图形,“一”属已有之记号,并不表示特定的所指,在“夫”字中表示簪,在“立”字中表示地。这两个符号,无论是已有之图形“大”,还是标示记号的“一”,都不能单独、直接代表“夫”、“立”的意义,而只有彼此联系,相互嫁接,综合起来进行理解才能表达出“夫”、“立”的含义。 再如“上”、“下”,甲骨文分别写作“”和“”。“上”字下面的一长横代表水平线,上面的一短横是标记性符号,表示位置在水平线上以上这样一个概念;“下”字正好相反。“上”、“下”二字,以一横划为界,用短横符号之不同位置表示上或下,而如果脱离了这一横划的依托,这短横就无以表示这个独特的意义。一般而论,在构成指事字的两个(或多个)符号中,一个是字,另一个(或多个)是标记符号。标记符号并不确指任何具体的内容,或是加在独体象形字的某个部位,或是加在代表某种事物符号的特殊位置,以另一个符号提供的背景为依托,恰当地标示出指事字所要表现的字义,从而使得没有具体所指的抽象点划在字形关系的制约下获得与字义的联系,表达完整的意义。

会意是“一体不足以见其义,故必合二字以成字”,“合二字三字之义,以成一字之义”。会意字的构形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两种:一种完全以形为基础,以图形的组合来反映某些词义的具体内容,使人看到字的形体,即可联想到语言中的有些词。如“祭”,《说文》释为“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示、又、肉”三个部件原本是独立的象形字,经过辩证综合后形成一个新的概念载体。如果是“示、又、肉”三个象形简单相加,汉字结构就无整体性可言,而缺少整体性的结构,它的文化涵义就无法表达。另一种虽然也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象形符号所组成,但它不是依靠符号的外形组合来反映语言中的词义,而是采用符号的意义组合构成。如:“名”,《说文》释为“自命也。 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口,可以表示言语类的行为动作,夕,指晚上,通过这两个符号的意义具体说明会意之旨:夜晚两人相遇,自报名字,使对方知道。

“会意字的造意具有直观性,部件多系独体字,部件基本上是整体性且以本义参构,各部件的义素间有合理的逻辑关系,经整合后产生新义。”[4]会意字的构成是认识主体在对各构件进行辨识、比较、选择的基础上形成的,由于会意字没有标示文字读音的声符,只能借助一定的构形,通过一定的空间结构秩序,在视觉平面里感受客体的立体形象,从而表达新构成的词的意义。从某种程度上说,会意字的所有构形部件都与字义发生或多或少的联系,构字部件在形式上彼此限制,在意义上互相关联,必须综合起来理解才能获得完整的意义,从而实现整体示意的目标,进而体现出整体认知特征。对这类汉字的理解,必须把这构成汉字的构件综合起来才能把握其中的意蕴。

汉字构形,以观物取象为本,在发展中逐渐与有声的语言相对直接地衔接起来,孳生了具有标音成分的形声字,故而“以事为名,取譬相成”,开创了从形象和声音两个层面作综合整体反映的新天地。“形声”按照词义(“事”)设立一个“名”(形符),依据语音而“取譬”(择取声符)两相合成,共同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如:“窈、窒”均从穴取意,而以声符的不同加以区别;“船、舸、艇”,皆从舟表示船的类别,而通过不同的声符加以区别;“邦、郡、都、郊”皆从邑表示与国邑及行政区域有关的名称,而通过声符的不同加以区别。

形声造字,形符和声符并用,既“取象”又“取声”,两相合成,彼此依赖。形声字和语言中的词既有语义上的联系,又有语音上的联系,其字义表达由声符和形符共同完成。简言之,一个形声字就是一个有机整体,这个整体是由相互联系、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组成的,就是形符和声符二位一体。王宁十分注意将形声作为辩证的有机整体来认识,她说:“形声字凭借义符来知类,以声符作义符的背景来别词。”[5]而汉字的整体综合认识特征也就通过这种二位一体性得以形式上的体现。它们的组合并不是随意的、偶然的、盲目的,而是在已作了分析的语言所指对象与所采用的独体象形字这些构件的关系的基础之上,经过分析、比较、判断、推理、选择和归纳等思维活动之后整合而成的。

汉字无论独体还是合体,其构形要素,在组合的整体结构中,不是孤立的,而总受着其它成分的制约,从而反映出构形要素在形式上彼此限制而又互相体现的整体综合认识特征。汉字是一个符号系统,每个字符的存在都受着系统的制约,它既以某种方式与其它字符相联系,又以不同的构形与其它字符相区别。联系和别异是每个字符存在的两个必要条件,是汉字符号的本质内涵。

二、双偶合成:形体结构的内在要求

汉字构形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但我们在强调汉字整体联系性的同时,并不否认它的可切分性。“汉字由构件、构件组合序列、结构成分组合的层次等诸种要素综合作用而构成自己的形体”,[6]也是可以切分的。当然,“对于独体字来说,它的构件就是它自己,它的基础构件、直接构件和全字是相同的”,[7]其本身由一个部件构成,是零合成结构,不宜再拆分,而且在汉字总量中所占的比例很小,《说文》正篆9353字,单体文428个,仅占4.6%。[8]我们重点分析会意字和形声字。

由两个部件构成的会意字在所有会意字中的比重很大。石定果对《说文》会意字进行了系统研究,在保证研究材料的周遍性和普遍性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校补,整理归纳出《说文》会意字有634个,又根据构件是独体字还是合体字,把634个会意字分成单层会意字和多重会意字。构件是独体字的单层会意字总共有371个,其中二合结构的有310个,占全体会意字的一半;构件是合体字的多重会意字,从造意基础单位来看,多数仍是二合的,即仅训“从某从某”,其中的二合者占多重会意字的90%以上,并进而总结:“二合居绝对优势。”[9]王作新也对《说文》会意字进行了综合考察和分析,在分析会意字的形位数量后指出,《说文》会意字有829个,由两个形位构成的有775个,占会意字总量的93.4%,其中102个同体会意字中,二位比拼的有72个;727个异体会意字中,有两个形位构成的有673个。[10]两者由于研究的角度和材料不同,得出的会意字总量不一致,但研究结果都表明二合结构在会意字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是会意字构成的主要结构形式。

形声字是汉字的主体。从形声字发展的历史来看,形声字在文字体系里所占的比重一直呈增长的趋势,至 《说文》小篆系统,形声字7958个,占9353个汉字中的83%多,无论是从形声字的数量看,还是从它在总字数中所占的比例来看,都能表明形声合成的方式至小篆系统已成为汉字最主要的结构类型。大量的形声字基本上都是由表示义类的形符和标志读音的声符整合而成的,这种结构特征已然昭示了二位合成的基本样态。

汉字不仅是可以切分的,而且主要是由两个部件构成,这两个部件在数量和组合层次上具有双偶合成的性质,并成为汉字结构的一个突出特征。为什么汉字形体结构会具有如此鲜明的双偶合成性呢?

归根结底,这种文化现象是与特定文化背景里生成的思维认知方式彼此关联的。汉字的双偶合成性特征,体现的就是一种“物生有两”、“合二为一”的辩证思维方式。“物生有两”、“合二为一”的思想观念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深远的影响。中国传统哲学认为,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由两个相互的对立面统一而成的,这两个对立面性质不同,如一方是“阳”,则另一方为“阴”,阴阳相比而存。晋国太史蔡墨说“物生有两,……体有左右,各有妃耦,王有公,诸侯有卿,皆有贰也。”[11]老子认为“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也;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天下不存在孤立片面的事物,任何事物或事物的任一方面,总是与对立物或对立面相较而存。《易传》进一步提出“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之理论,将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都归结为阴阳两类性质,还提出了宇宙运动变化的总规律、总原则——“一阴一阳之谓道”,天地万物的运动变化都可以归结为阴阳两种对立势力的运动变化。

这种将世界两分的阴阳思维观念映现在民族文化史册的章章节节,渗透于民族文化的方方面面,源远流长,影响深远。在这种思维方式的影响下,中国人喜双不喜单,喜合不喜分,凡事都讲偶讲对。刘勰《文心雕龙·丽辞》云:“造化赋形,支体必双;神理为用,事不孤立”,作为客观事物存在形态的常规,其本身所具有的双偶合成性作用于人的认识,先民在创造汉字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契合了这种心理诉求,因形表意的汉字在构件数量上体现出来的双偶合成性便充分地体现了这种思维方式。

前已述及,会意字的造意具有直观性,从原则上说无垂直结构 (垂直结构是对其所含合体构件再度切分的结果),它的整体含义的直接生成单位处于同一平面层次之内,对会意字的训释方式多是“从某从某”,如:“启,从户,从口”“及,从又,从人”“取,从又,从耳”。 “平面结构中以二合结构为主,这符合汉民族传统思维习惯,也体现了尽可能简约的造字原则”。[12]形声字是汉字体系最终实现有序化的标志,是先民们思维高度抽象发展后的产物。形声结构方式的大力扩展,除了因为与其它几种字比较起来,形声字的整体功能最优之外,还在于形声字的形符和声符两个元素同步传达了语音和语义的信息,共同构成文字体系中最根本的深层二元结构,符合了汉民族合二为一的思维方式。在一个形声字中,形符与声符作为两个相对立的部分相比而存,但它们不仅仅是对立、差异,而且在对立差异中重视对立的化解和差别的互补,相随相生,相辅相成。声符的选择是比较灵活的,其最基本的出发点就是与被记词语的读音相同,它无须也不可能同时考虑到与意义的关系,[13]而表示意义的形符的选择是受制约的,局限在传统上已规定的形符目录中,且必须从俗从众,采取属于同一义类的其他诸字共同的形符。但是,形符对声符具有依附性,同一个形符与不同的声符组合可以标指不同的字义。如:“桃”和“柳”,它们都有共同的基础部件“木”,标指同一类属,而通过不同的声符“兆”和“卯”区别开来。同样,声符在形声字中的地位和区别功能也要凭借形符的存在而得以体现。如:“江、河”中的声符“工、可”必须依靠形符“水”的存在才能体现出来。由于这一深层结构的影响,在形声文字体系中,“音变”与“形变”始终相辅相成,维系着半表音半表义的二元互补的结构模式。

三、平衡对称:中庸和谐的美学追求

平衡对称是自然界的一种普遍现象,是生物体自身结构的一种合于规律的存在形式,同时也是社会公认的形式美的主要法则。不管是精神产品,还是物质产品,都努力追求均衡对称之美。这种均衡对称之美,同样存在于汉字的构形过程中,成为汉字形体结构的又一基本特征。

汉字形体从甲骨文到楷书一直传承着这种对称平衡性。如龟腹甲上的刻辞,也以中心界为线,左右对称。“在图形符号合和甲骨文字中都有明确的中心位置,它们均呈现出良好的平衡感和稳定感。”[14]汉字形体的对称有些是形出固然,如田、木、大、子、文、中、人等,留有事物形体本身的对称特点;有些是主观使然,如 “册”,中轴两边,左右各二“丨”,对称配置;“雨”,空降水滴,分置中轴左右,显然带有思维认识习惯的趋导影响。另外,如“林、朋、从”等字常用相同的形体构成左右对称,这种构形不仅左右对称,而且还有中心对称。它们通过某一中介,经过一定的变换和旋转,可以取得一致或相互重合。

汉字的这种构形特征,实际上正是汉民族“叩其两端取其中”、强调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在对立中追求和谐统一的镜像。“在辩证思维的影响下,汉人产生了以平衡为美的审美观念。”[15]平衡方正给人稳定静寂的情趣和安全舒适之感,是整个民族所追求的最高审美理想,并渗透到了汉民族文化传统的各个方面,“反映在汉字的形体结构上也要贯彻中庸和谐的思想,讲求中和之美,间架结构以平整稳定为上,倾侧歪斜被视为不可取的”。[16]美感在于整一,汉字的形体使这种整一得到了体现:汉字中每个单位的形体都是独立整一的,并被限定在方整形的格局中,没有任何外来因素的干扰,这就为汉字结构的变化提供了视觉审美条件。方正之形的汉字,纵有行,横有列,十分有序,其对称、公允、协调的配置,表现了严整、划一之美,符合汉民族平和、守常、中庸、和谐的心理定势。当然,最能体现这种中庸之道的是小篆和正楷。到了小篆时期,中庸平和的观念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再加上法家思想在秦国取得统治地位,讲究法度和秩序,因而小篆便被视为一种平衡匀称的艺术形式。

对称、平衡“可以产生一种极为轻松的心理反应。它给形式注入平衡、匀称的特征,从而使观看者身体的两半神经作用处于平衡状态,满足了眼球活动和注意活动对平衡的需要。”[17]汉字因其外在结构上对称、平衡的审美形式最符合汉民族平和、守常、中庸、和谐的心理定势和审美需要而深入到了汉人的意识中,并影响和规定着汉字的形体结构。高田忠周在《古籀篇十八》中对“八”的释义可以作为有力的注解:“按说文,八,别也,象分别相背之形。又按,八字有别体。从 丿乀以会意。 丿,右戾也,从反 乀 ;乀 左戾也,从反 丿。丿,乀 为转注。……又按,凡事物之理,一治一乱,究而后通,亦是自然之理也。”[18]汉字内部的一治一乱促成了外部的平衡与对称。

从审美心理来看,汉字形式上讲究平衡、对称、协调,体现了中和平衡、内向充实的审美性格,反映的是认识主体的审美理想和心理品性。复杂的汉字结构本身是有一定的内部平衡律的,各种字体也有各自的规律特点,如在小篆阶段,横要求完全的平衡和对称,左右、上下所占空间大致相当;而在隶楷阶段,则讲求主次之分,如“多”字,下夕字要比上夕字大,“林”字,右木字要比左木字大,经过让下和让右,对称的原则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但仍然努力地把不对称的形体趋向平衡。因此,在汉字构形上,先民为了追求这种平衡对称的视觉效果,甚至不惜牺牲字形表词的完整性。如在形声字中,经常会省去形符或声符的一部分,有了所谓的“省形”、“省声”结构。 如《说文解字》把“珊”分析为“从玉,删省声”;把“弑”分析为“从殺省,式声”等等,这种为了求得字形的整齐匀称和书写的美观方便而省声省形的做法,使汉字平衡对称的表象特征就成为人们追求和谐统一的辩证思维的映射。

汉字文化学的研究成果表明,汉字不仅仅是记录汉语的视觉符号,它还通过形体结构反映先民的思想内涵,具有特殊的认知作用和文化价值。汉字尤其是古汉字,积淀着汉民族实践的历史尤其是认知的历史和造字时的文化观念,凝聚着汉民族先民复杂的心智劳动、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文化心理。“每一个汉字似乎都是一个活化石,活泼泼地袒呈着中国人的文化心理,昭示着历史演进的轨迹,细加玩味,就可以从静态的形体走入古人动态的文化意识圈中去。”[19]正是汉字形体构造所具有的特殊的价值体现着与语言不同的属性,也体现着汉字同其它文字的不同的民族文化特征。认识汉字的这种作用,对于深入认识汉字的性质、分析汉字的构造和演变规律,尤其是对于汉字的思维学考察,建立更加科学的汉字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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