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本案能否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2014-11-24刘慧瑛颜丽月

山东青年 2014年10期
关键词:危害方法

刘慧瑛+颜丽月

一、基本案情

2013年1月27日20时许,黄某(已取得驾驶证)醉酒后在国道某路段强行拦下杨某驾驶的轿车并坐上副驾驶位。行驶途中,黄某与杨某发生争执,揪打杨某,并争抢车辆方向盘,致被迫停车。后黄某趁杨某下车打电话之际,驾驶该车沿国道逆向行驶,途中先与水泥搅拌车正面碰撞,后继续驾车行驶,从后面撞上同向正常行驶的电动车以及行人,造成1人死亡、2人轻伤、3人轻微伤及车辆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案发后,黄某弃车逃逸。经司法鉴定,黄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0.4mg/100ml。

二、争议焦点

分歧意见: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黄某的行为是否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及是否具有主观故意两方面。如何定性存在以下二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首先,黄某犯罪时的主观心理状态应为对自己驾驶机动车的能力过于自信而轻信可以避免的过失,不是故意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次,根据相关司法判例,公布的两起醉酒驾车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的判例分别是黎景全案、孙伟铭案,前者的危害后果是2人死亡、1人轻伤,后者的危害后果是4人死亡、1人重伤。而本案中黄某行为的危害后果为1人死亡、2人轻伤、3人轻微伤,其危害程度明显未达到严重程度。

第二种意见,认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一是黄某在逆向行驶与水泥搅拌车相撞后就应当认识到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险性,并且在可以控制、停止此种危险状态的情形下继续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又撞上同向行驶的电动车,致使危害后果扩大。……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危害方法
降低烧烤带来的危害
肥胖危害知多少
药+酒 危害大
学习方法
酗酒的危害
“久坐”的危害有多大你知道吗?
用对方法才能瘦
四大方法 教你不再“坐以待病”!
赚钱方法
捕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