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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职人员财产公开的阻碍因素及其消解

2014-11-22杨洋徐玉生

理论导刊 2014年11期

杨洋+徐玉生

摘 要:在我国推行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制度,是促进民主政治发展、防范利益冲突、加大防腐力度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但目前由于存在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可能性、既得利益者的抵制、隐私权冲突以及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等因素,这一制度的推行受到阻碍。为此,应从培育社会环境、健全相关法规、完善配套制度、分层渐进推进、明确责任主体等五个方面入手,逐步消解阻碍因素,稳步推进公职人员财产公开的实施进程。

关键词:公职人员;财产公开;阻碍;消解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4)11-0015-03

基金项目:2013年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建构立体形式反腐败体系研究”(13JZD013)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杨洋(1990-),男,河南信阳人,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2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徐玉生(1967-),男,江苏盐城人,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党的执政规律研究。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学界和社会公众对公开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的关注和呼声也越来越高,目前也有一些地方自主性的试验,但诸多因素阻碍着这一制度的推行,只有消除这些阻碍,才能实现财产公开国家层面的破冰之旅。

一、我国推行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必要性

在我国推行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制度对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防范利益冲突、加大防治腐败力度、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等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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