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改革时期的县域治理难点
2014-11-13李殿仁
人民论坛 2014年19期
李殿仁


“坚持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被称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最大亮点,引起了党内外国内外的极大关注,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发展规律、政权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在这种背景下,人民日报社决定创办《国家治理》周刊,是一个战略举措,深得党心民心,可谓恰逢其时、意义深远。我理解国家治理有四个关键词要把握住。
第一个关键词是制度,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依据。我们的改革也好,发展也好,各项方针政策战略举措也好,都要纳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伟大实践,都是这个根本制度基本实践的应有之义,当然,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不例外。这一条必须认识清楚,坚定不移。
第二个关键词是治理体系。首先要明确,治理不同于管理,不同于统治,也不同于服务。治理的内涵外延要大得多,管理、统治、服务、法制、道德、核心价值观等都应包含在内。其次是体系,体系就不是单项的、孤立的。体系至少具备三个要素:原、理、果。原,即有来源有根据,必须是来源于实践,来源于群众,来源于需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是我们国家政权建设六十多年,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经济社会发展到建设小康的形势下提出的,是实践发展的要求、群众的期盼、时代的需求。理,即还要讲理论,它是有一个主题和围绕这个主题而展开的若干个相互联系的观点组成的系统,所以叫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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