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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嫂子不算事?!

2014-11-11李萌柏

大科技·百科新说 2014年11期
关键词:遗孀胡人游牧民族

李萌柏

现代社会,如果我们听说了哪家弟弟娶了哥哥的妻子,哪怕哥哥已经去世了多年,也是一件非常令人反感的事儿,说得难听点,有“乱伦”的嫌疑,走到哪儿都要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然而在中国的历史中,娶兄弟遗孀,甚至父亲小妾的事情却时有发生,而且许多当事人还是在后世颇具贤名的帝王。

这让人不禁感到疑惑,这些明明应该最看重自己形象的人,怎么敢如此大张旗鼓地干出如此道德沦丧的事情呢?他们难道不怕被世人的唾沫淹死吗?

唐太宗:开启唐代女祸的元凶?

说到娶了兄弟媳妇的著名帝王,我们首先想到的可能就是唐太宗李世民了。这位开创了历史上著名的贞观之治的帝王,在后世向来享有文韬武略、虚心纳谏、开疆拓土的种种赞誉,盛世大唐的坚实地基,正是由唐太宗打下的。

但是,后世许多“正统”的学者,却并不太待见这位伟大的帝王,虽然他们也不否认唐太宗在治国方面有一手,军政文化都能一把抓,而且还没有上位者最常有的小肚鸡肠,但是这个皇帝的“人品”似乎有点问题。为了能坐上九五至尊的位子,他发动玄武门之变,干掉了自己的大哥——太子李建成,以及站队到李建成一边的四弟——齐王李元吉。王家无亲情,这倒不是太让人难以接受,但接下来,李世民干得事儿就不是太地道了。他将原来太子东宫和齐王府的女眷全都纳入了自己的后宫,其中比较著名的是李元吉的妻子杨氏,这位杨氏后来还为李世民生下了一个儿子,即赵王李福。

杀了自己兄弟,还把人家大大小小的媳妇儿全都收到自己的后宫里,这也太荒唐了吧?虽然后人都知道,李世民与他的长孙皇后间是真爱,这些后宫之女也大多只是一个摆设,即使是杨氏,也是因为和长孙皇后关系很好,才获得了李世民的另眼相看,但是,这些都掩盖不了李世民大张旗鼓地干了相当于“乱伦”的事儿。

后世有不少史学家认为,唐朝后宫的混乱就是从李世民娶兄嫂弟媳开始的。李世民的儿子唐高宗李治,娶了自己父亲的才人武后为妃,而唐玄宗则娶了自己的儿媳妇杨玉环(杨贵妃)。这真有种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感觉。

让我们感到奇怪的是,贤明的长孙皇后怎么能纵容自己的老公将兄弟的老婆收下,给自己当“好姐妹”;而一向思想正统保守,且有什么就敢说什么的谏臣魏征,怎么也没有跳出来指着鼻子大骂李世民丧尽天良呢?

胡人血脉在作怪

事实上,虽然用我们现代的眼光来看,唐朝皇族的后宫真是乌烟瘴气、混乱不堪,但是在唐朝的历史背景下看,这种娶兄弟遗孀甚至父亲小妾的行为,根本就不叫事儿。这主要是因为唐朝帝王的血脉中,流着胡人的鲜血,而这种我们看作乱伦的婚姻形式,在胡人文化中,不过是一种再平常不过的“转房婚”或“收继婚”而已。

隋文帝曾经为了与突厥人打好关系,扶植亲隋的启民可汗,先后将安义和义成两位公主嫁给突厥的启民可汗和亲。和亲这种事说白了,就是皇室笼络人心的一种手段,和亲的公主往往都有着自己的使命,决定为国家牺牲自己的青春和爱情。安义公主早逝,这对她来说未尝不是一种幸福,而义成公主则在突厥生活了近30年。

这30年,对于义成公主来说,最痛苦的事情或许不是什么水土不服和思念亲人家乡,而是她无法自主的婚姻。嫁到突厥没过几年,她的元配丈夫启民可汗就死了,启民可汗的儿子始毕可汗继承了王位,同时,也按照突厥的习俗接手了义成公主,成了义成公主的第二任丈夫。让人郁闷的是,始毕可汗也没能活多久,他驾鹤西去后,王位落到了他的弟弟处罗可汗头上,义成公主也跟着改嫁了。又过了几年,处罗可汗也没能抗过生老病死,由其弟颉利可汗继位,义成公主又再次换了一个丈夫。

一女侍四夫,而且这四个丈夫还是亲父子、亲兄弟的关系,这在中原文化中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但是在胡人的文化中,这却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直到近代,北方的游牧民族和一些原始部族仍然继续着这样的婚姻形式。《史记·匈奴列传》中就有“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之。”的记载;《三国志·乌丸鲜卑东夷传》中载:“父兄死,妻后母执嫂”;元朝时,马可波罗来中国旅行,也注意到了当时北方游牧民族鞑靼的这种婚姻形式。在《马可波罗游记》中,他写道:“鞑靼可娶其从兄妹,父死可娶其父之妻,惟不娶生母耳。娶者为长子,他子则否,兄弟死亦娶兄弟之妻。”基本上来说,只有亲妈不能娶,其他的无血缘关系的女性,基本上全可以娶回来,而且也应该娶回来。

因为刚刚经历了一场民族大融合,唐朝人对于“民族”的概念并没有我们那样清晰,以李世民为代表的大唐皇族的身体里,就有着胡人的血脉。比如李世民的曾祖父李虎就娶了鲜卑的独孤氏为妻;李世民的亲生母亲窦皇后也有鲜卑血统;李世民自己的皇后长孙氏同样是鲜卑族人。因为身体里流着胡人的血,并深受胡人文化的影响,因此李氏皇族对于娶兄弟遗孀或是父亲小妾的事情,都感到很平常,长孙皇后自己就是胡人,自然不会因为这个和老公闹得不愉快了。

嫁妆财富别外流

知道了这种“乱伦”行为来自于胡人的文化习俗,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要问另一个问题了:为什么胡人会有这样的传统呢?

众所周知,游牧民族的生产力水平一般是比较落后的,他们的社会经济也往往处于不发达状态。他们依靠放牧牲畜而生,外界的自然环境对其影响很大,如果遇到天灾,他们连基本的自给自足都无法保障。因此,他们本能中有着掠夺一切资源的天性,这无论是在发动侵略战争方面,还是其自身的社会生活规则方面均是如此。同时,动荡的生活让他们没有安全感,他们对于自己手中已有的财产有着很强的占有欲,不希望任何可能导致财产流失的事情发生,而婚姻,正是导致财产流出氏族部落的一个渠道。

因为自原始社会以来,绝大多数人类都坚持着“族外婚”的习俗,也就是在氏族内部不通婚,这从遗传角度来说是很好的事情,但是这同时意味着,婚姻将使人员和财产在不同的氏族之内流通。一般女方会带着嫁妆嫁到男方的氏族,而男方也会给予女方一定的聘礼。如果男方死亡,女方可以带着自己的嫁妆甚至男方的遗产回归自己的氏族,那么对男方的氏族来说,无疑是一种损失。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让女方转嫁给男方的亲属,就便成了最好的解决方法。这样无论如何转嫁,氏族内的财产都不会减少。这就是“收继婚”,简单来说,收继婚是女性在丈夫死后,嫁给其兄弟,或夫家其他男性,比如叔伯、儿子(非亲生)、侄甥等的一种习俗。

一举多得的收继婚

除了将财产保留在本氏族之内,收继婚对游牧民族还有着更为特殊的意义。我们都知道,北方游牧民族向来都以“骁勇善战”而著称,虽然他们军队的数量远远不及中原人,但是那些胡人兵士往往悍不畏死,一个人就能抵得上数个中原兵士。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实上,“收继婚”习俗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在外作战的兵士们知道,即使自己战死,自己抢掠来的财富也会被活下来的人带回氏族,自己的妻子儿女会由兄弟接手照顾,因此没有任何后顾之忧,自然能够一往无前地发挥最大的战斗力。

与此同时,这种制度对于财富短缺的游牧民族来说,还是一种“经济适用政策”。这要怎么说呢?我们都知道,想要娶亲,一定要给女方家里一笔不菲的聘礼,而这笔钱对于游牧民族的成员来说,绝对是沉重的负担。而“收继婚”制度的存在,使得氏族内成员可以“一妻多用”,这无形中就省下了一笔庞大的开支。

更进一步来说,这种制度给了氏族内没有妻子的男性繁衍后代的更多机会,这对于氏族内血脉的传承有着积极的意义。而对于那些丧偶的女性来说,游牧的生活绝不是一个女性独立可以坚持下来的,尤其是对于那些还要抚养子嗣的女性来说,独自生存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在草原上,会有各种各样的危险发生,那些体力劳动和危险的任务,都需要身强体壮的男性来承担。不说别的,单是蒙古包的安装拆卸、运输,就不是一个单身女性自己可以处理的。因此,在不被允许脱离丈夫氏族的情况下,选择其氏族内另外的男性再嫁,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了。

正因为有着这种种优势,因此长久以来,在游牧民族聚居区,以及社会经济不那么发达的地区,收继婚都是其主流的婚姻制度。事实上,不只是旧时华夏北方的游牧民族,当时世界上还有与之有着相似生活方式的很多其他国家和地区,比如高句丽族、印尼部分地区的少数民族、土库曼族等也同样有着收继婚的风俗。古时的犹太教甚至还将迎娶兄弟遗孀定为一种义务,并规定生下的儿子要归死者名下。这样看来,迎娶兄弟的遗孀有可能还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好事呢。

底层民众阳奉阴违

和胡人不同,汉民族一直就不鼓励收继婚制度,尤其是儒家兴起之后,礼教思想盛行,更是将这种行为看成是“乱伦常”的大逆之举,甚至立法来明令禁止这种婚俗。比如明朝就有法律规定,娶父、伯、叔的寡妇要判斩首、娶兄弟的遗孀要判绞刑。

不过这些法律开始时都只是样子货,上流人士为了面子之类的,可能还会象征性地遵守一下,但是底层的穷苦百姓,在没有钱的情况下,为了繁衍后代,也顾不得这许多,都在阳奉阴违地私下实行收继婚制度,官府对此也无能为力。

如果用现代人的眼观来看,收继婚算是一种有悖伦常的陋习,有违背丧偶女人意愿的嫌疑,应该被取缔。但事实上,收继婚对于人类的发展,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促进作用。历史上很多看似不合理的制度或习俗,在其当时的背景下,很可能是当时人们能够想出的最好的解决方式。用客观的态度看待历史,我们才能看得更清楚、更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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