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在城市中的双重地位
2014-11-11方晓晓
黑龙江史志 2014年1期
方晓晓
[摘 要]本文通过对文化遗产在城市中地位的探讨,以及中外在此方面不同态度的比较分析,同时借助有关文化遗产在城市规划中作用的研究,以期获得对于文化遗产在城市中地位的正确认识,即文化遗产的标志化和文化遗产的“平民化”。
[关键词]文化遗产;双重地位;城市发展理念
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无论在国内外,都是最近几十年的事。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正式采用了“文化遗产”一词。而文化遗产在城市中的地位也随着各国自身的发展状况,有了改变或正处于改变当中。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文化遗产地位的研究,进而探讨如何正2确对待文化遗产等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
1.中外文化遗产地位比较
1.1国外文化遗产的地位
现代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大多源于欧洲,不论是瓦尔莱特提倡的将文化遗产复原的风格修复原则,还是拉斯金主张的保持其留有时间痕迹的旧貌修复,他们都将文化遗产放在一个高高在上的艺术品的位置,独立于生活之外,需要精雕细琢。
从《威尼斯宪章》颁布以来,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始强调其周围的环境,以及各系统之间的合作,以保持文化遗产的完整性。文化遗产正逐渐融入到其存在的环境中去,拉近了其与民众之间的距离。居民的支持,也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力量。
现如今,文化遗产在国外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远远超过了为人们带来旅游收入的价值,而成为城市的象征和历史自豪感的寄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