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为何不满证监会起诉中信泰富?
2014-10-27彭琳
消费者报道 2014年10期
彭琳

香港证监会再一次扮演了小股民的“最后防线”,向全世界投资者彰显了香港对市场公平的坚守。虽然出人意料地是,香港更广大投资者并不满意,但这同样值得内地监管者镜鉴。
香港证监会最近又一次“为投资者请命”,在两地都赢得了不少掌声。
9月11日,香港证监会起诉前中信泰富及荣智健等五名前高层,为4500名投资者索偿;是历史上第一次将大型蓝筹公司作为调查及索偿对象。
可出人意料地是,香港更广大的投资者对此却并不满意。究其原因,除了当年重重疑案并未揭晓,另外大部分无辜投资者也难以获得赔偿。
香港证监会干了什么?
不过,在内地的中小投资者眼里,这仍是一个彰显法制精神的重大事件。
香港证监会此前宣布对刚刚在港整体上市的中信股份及荣智健等5名前任高层,就他们在2008年金融海啸期间投资外汇巨亏展开法律程序,并要求他们赔偿约4500位在事件中遭受损失的中小投资者。
这是一起举国周知的重大案件。中信股份的“前身”中信泰富当年为了对冲澳洲铁矿货币风险而订立的杠杆式外汇合约,在金融危机中意外巨额亏损达155亿港元。公司曾在2008年9月12日刊发通函称,“就董事所知,本集团财务或交易状况概无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变动”。然而,公司在2008年10月20日则发出盈利警告,其中坦承在9月7日,也就是在刊发前一份通函之前,已经察觉了巨额亏损。
证监会据此认为,中信泰富在2008年9月12日刊发的通函,“载有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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