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分析
2014-10-24侯晓艳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4年3期
侯晓艳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1)
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要“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这是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教育领域的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必须得到进一步加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近年来,高校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清水衙门”,高校腐败现象日趋严重,原因在于一部分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不足。高校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是指在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过程中,高校贯彻和落实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的能力和制度执行的效力。本文分析了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力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高校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现状
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全面规划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2008年6月,我党提出了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新要求,发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随着中央一系列反腐倡廉相关制度的颁布,各地高校也深入开展了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但近年来,随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域的不断拓宽,一些高校在此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重制度轻执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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