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洪水风险分析及研究
2014-10-21崔文娟李利琴
科技视界 2014年34期
崔文娟 李利琴
【摘 要】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时,不仅要考虑建设项目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对现有防洪工程等的影响,也要考虑项目自身的洪水风险,为此引入项目区附近平滩流量和起始淹没流量的概念,对项目进行洪水淹没风险分析。
【关键词】河道管理范围;洪水淹没风险;平滩流量;起始淹没流量
1 项目背景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政策》,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所在河段的防洪任务与防洪要求、防洪工程与河道整治工程布局及其它国民经济设施的分布情况等,以及河道演变分析成果、防洪评价计算或试验研究结果,对建设项目的防洪影响进行综合评价。防洪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有:(1)项目建设与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分析;(2)项目建设是否符合防洪防凌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3)项目建设对河道泄洪的影响分析;(4)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5)项目建设對堤防、护岸及其它水利工程和设施的影响分析;(6)项目建设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7)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8)项目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在对项目建设进行防洪综合评价时,也应考虑项目自身的安全。建设项目有被洪水淹没的分险,为便于分析建设项目的洪水淹没风险,引入项目区附近平滩流量和项目区起始淹没流量的概念。……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