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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产收入部门结构分析

2014-10-21陈汉琪

科技视界 2014年34期

陈汉琪

【摘 要】近年来我国各机构部门财产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各部门财产收入的收支状况也有很大变化。了解这种变动对经济发展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采用我国2007-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针对国内机构部门财产收入以及财产收入支付的构成和分布状况加以分析,可看出我国非金融企业部门是最大的财产收入净支付部门,住户部门则是最大的财产收入盈余部门,而财产收入的流动是通过收入的初次分配环节来完成的。

【关键词】财产收入;部门结构;机构部门

1 财产收入内容概述

财产收入是资产所有者向另一机构单位提供资产归其使用而得到的收入,是因资产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内出让而产生的由使用者支付给所有者的报酬。这里出让的资产有;(1)因资金借贷而形成的金融资产;(2)土地、地下资产等非生产有形资产;(3)无形资产,即所有者从事某些具体活动或生产某些具体货物与服务的权利,如版权、专利权、地下资产开采权等。不包括生产性有形资产,如建筑物、机器设备等使用权转让而产生的租借费用,所以生产性的资产不能产生财产收入。

不同类型的资产产生不同类型的财产收入,主要包括利息、红利、地租和其他财产收入。一个部门获得的财产收入就是另一部门的支付。

利息是指金融债权类资产所有者应收的一种财产收入,是由资金借贷(包括贷款、票据、债券)而产生的收入。利息包括存贷款利息、股票以外证券利息和应收账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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