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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缆敷设重点谈谈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消防供配电的技术

2014-10-21张松

建筑遗产 2014年7期
关键词:建筑

张松

摘要:《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规定,高层建筑的消防用电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一类建筑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关键词:建筑;电气设计;消防供配电

1规范对消防电源的要求

1.1各级负荷供电要求

(1)特级负荷供电要求。对特级消防负荷除有两个电源供电外,还应增设自备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2)一级消防负荷的供电要求。一级负荷应有两个独立电源供电。根据我国现有的实际情况,一级负荷供电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①电源来自于两个不同的电厂②电源来自于两个不同的区域变电站③电源来自于一个区域变电站,但设有自备应急电源。(3)二级负荷供电要求。二级负荷宜由两回路供电,且变压器宜有两台。但是如果二级负荷容量较小,或者地区供电条件有限无法提供两回线路时,允许由一回6kV及以上的专用架空线或电缆供电。考虑到电缆发生故障后有时检查故障点和修复时间较长,故当用电缆线路供电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并且每根电缆均能承受百分之百的二级负荷。(4)三级负荷对供电没有特殊要求。

1.2消防电源的选择

(1)下列装置可作为应急电源:一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二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第二市电电源或专用馈电回路;三是蓄电池组;四是EPS应急电源装置;五是E.UPS不间断电源装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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