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语感教学之我见

2014-10-21陈以理

速读·下旬 2014年10期

陈以理

摘 要:潘新和教授的专著《语文:表现与存在》关于“语感教学”的论述值得商榷。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述,以就正于大方之家:一、对语感概念的错误推理;二、对语感上下位概念的错误界定;三、对语感教学的错误认识。

关键词:语感;语感教学;言语;感知

在潘新和教授的专著《语文:表现与存在》上卷第三章《陈旧的新陷阱:“语感中心说”》中,潘教授肯定了王尚文、李海林的“语感中心说”试图将语文教学从重语言教学转向重言语的教学,实现教学观念的转变的理论贡献。①肯定了“语感论和‘言语教学论的贡献是力图破除知识本位教学观念,建立能力本位的教学观念。”②指出“对语感的重视,如果是对以往注重知识传授及‘工具论教学观念的一种反拨,强调言语能力的培养,调整人与言的关系,凸显语文学习中人的主体性,体现注重语文‘能力的精神,这些无疑是有其进步意义的。”③同时批评了王尚文、李海林“语感中心说”将语感之“语”截然对立地划分为语言之“语”和言语之“语”,并过分强调语感之“语”为言语之“语”的错误倾向。提出“语感当是语言之‘语和言语之‘语兼而有之,二者兼具才算是真正可以运用的语感,二者是不可分离的。”④并且对“语感中心说”主要停留于“阅读本位”未能进一步指向表现、写作的自我实现的人生,提出了中肯的批评。在这些论述上,我是完全赞同潘教授的看法的。但在一些具体论述中,我却有不同的看法,分述如下:

一、对语感概念的错误推理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