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2014-10-21鲍爱民尹明
安徽农业科学 2014年31期
关键词:对策建议
鲍爱民 尹明
摘要 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能够提高土地投入产出效率,实现规模经济效益,是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必然步骤和最终走向,也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该研究从政策驱动、奖励促动、示范带动、服务推动等4个方面概述了六安市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探索,分析了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制约因素,提出了进一步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土地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制约因素;对策建议;六安市
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4)31-11167-04
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原有小规模分散的土地经营规模不仅阻碍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更阻碍着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进程。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1]。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也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强制推动”[2]。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农业生产单位在适当的土地面积上的经营,是相对于传统农户家庭分散经营而言的一种农业生产组织模式,其特征是土地相对集中、规模“适度”。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能够提高土地投入产出效率,实现规模经济效益,是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必然步骤和最终走向,也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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