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者权利的法律保护
2014-10-21吴先慧
华人时刊·下旬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法律
吴先慧
【摘要】从古至今,无论西方还是东方,同性恋现象始终走不进正统文化的视野。随着思想的解放燃起同性恋者对于自由、发展、婚恋等权利的渴望,同性恋群体开始团结并逐步展开了为取得应有权利而与世俗社会进行的抗争。不过当今世界,从法律层面给予同性恋者权利保护的国家和地区仍占少数。在某些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势力强大的国家,同性恋者几乎毫无人权可言,甚至会因这一“身份”而被判处死刑。可喜的是,已经有许多国家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并积极地探索各种解决途径。
【关键词】同性恋;法律;权利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5-140-01
一、法律层面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制度的缺失
尽管现在态度逐渐宽容,但立法却迟迟没有进展,宪法、宪法性法律以及其他法律对同性恋者的基本权利未予以承认与保护。同性恋者在接受教育、进行就业过程中,即使各方面能力均十分突出,也常因为“同性恋”这一事实而遭受歧视,丧失自我发展的机会。类似的侵害同性恋者人身、文化教育、劳动等权益的行为由于没有相应规范而无法得到有效约束,因此这方面的法律空白急需填补。
(二)法律的价值体现
从平衡法律的价值冲突角度来看,在同性恋问题上,基于维护道德与社会秩序而漠视同性恋者权利的做法也值得商榷。在我国,道德伦理具有崇高的地位,一直影响着国家基本政策与法律的制定。但在一定时期,道德框架下的秩序并不一定是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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