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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时期农村土地纠纷问题

2014-10-21李俊健

今日湖北·中旬刊 2014年11期

李俊健

土地是农民生存的命脉,是最根本的生产资料,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九亿农民的生存幸福。当前,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在农村中尤其是城市郊区因由土地征收而引起的纠纷已经成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隐患。对此,加强土地纠纷问题的研究十分必要。

一、新时期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

近年来,國家先后取消农业税、发放种粮补贴,激发了农民对土地的热情,土地对于农民越发重要。但同时农民争相种地的意识越来越强,也引发了大量纠纷。主要有:一是因土地征收补偿引发的纠纷。一些地方政府以“土地利益总体规划”为由征地,以获取土地增殖收益;一些工商企业在政府的支持下,为获取巨额利润而实施商业性开发征地,因补偿不到位或补偿过低,侵犯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二是因土地承包引发的纠纷。《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的原则和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实践中,有的地方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不经民主议定便私自发包,有的甚至以明显的低价发包,容易引发群体性矛盾和纠纷。三是因土地所有权界限不明引发的纠纷。由于历史原因,有些土地权属不明确,没有核准颁发土地使用证书。

二、 农村土地纠纷的主要特征

一是纠纷范围具有广泛性。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农民与政府之间、农民与土地使用单位之间、农民与工商企业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使纠纷的范围更加广泛。二是纠纷主体具有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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