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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为人所熟悉的西北通商口岸

2014-10-21王永茂

中学教学参考·语英版 2014年7期
关键词:教材

王永茂

提及通商口岸,最先让我们想到的便是五口通商口岸,即普通高中历史教材必修一的“《南京条约》……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1],此外还有《天津条约》的十口通商口岸,以及《马关条约》中的四口通商口岸。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高中教材中所明确的通商口岸多为沿海、沿江城市,而且这些也被高中师生所熟知。同时,也容易使得我们陷入一个认识惯性,认为通商口岸基本上都是沿海沿江的。殊不知,深入内陆的西北地区在近代中国也有通商口岸存在。

西北地区的通商口岸对接教材中所讲的“特别是俄国,乘机强占了中国北方大片领土”[2],以及后期的中俄外交中,不断开通西北地区的五处通商口岸: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嘉峪关和乌鲁木齐。

据《西疆交涉志要》中的《伊塔通商之约》记载,“道光季年,俄人乘我东南变乱纷起,锡伯利亚统督摩刺维夫,既遣哥萨克舰队测量黑龙江航路,更溯额尔齐斯河上流,欲于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三处开辟商埠,经连嘉峪关以通秦陇腹地商务”[3],之后通过中俄协商,最后议定于1852年开通伊犁、塔尔巴哈台两处为通商口岸,其中制定的《伊塔通商章程》第十三条规定:“俄商来往贸易,存货住人,必需房屋,即在伊犁、塔尔巴哈台贸易亭就近由中国指定一区,令俄商自行盖造,以便住人存货。”[4]这就为俄国在这两处通商口岸的贸易圈发展提供了便利,也是近代中国西北开辟通商口岸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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