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之性贿赂对经济社会的危害性及入刑的必要性、可行性浅析
2014-09-25牛雨来
卷宗 2014年8期
关键词:现实意义
牛雨来
摘 要:性贿赂属商业贿赂是不争的事实,但性贿赂是否应该进入我国刑法规制的范围在理论界一直有较大的争议,支持者认为,性贿赂是我国目前较为普遍的一个腐败现象,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公民道德社会风气及法制建设都是极为有害,应该列入刑法规制。反对者认为,将性贿赂入刑,无论从法学理论上还是范围认定、实际操作上都是不可行的。本文从我国目前性贿赂行为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对性贿赂的立法现状、立法缺陷及危害,阐述了性贿赂入刑的理论依据,分析了性贿赂入刑的必要性,并探讨了可行性及基本途径,阐述了性贿赂入刑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法制国家建设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性贿赂;刑法规制;理论依据;现实意义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可见,我国刑法规定了行贿罪受贿罪目的物限定为财物。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权钱交易、权物交易发生的同时,权色交易却更加猖獗,更加肆无忌惮。把这种性贿赂行为列入刑法的规制范围,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公民道德社会风气及法制建设都大有益处。
1 目前我国性贿赂的现实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制
1.1 目前我国性贿赂的现实情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仅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就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立案43757 人,其中贪污贿赂犯350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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