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负债持有情况的影响分析

2014-09-09刘莉

商业会计 2014年12期
关键词:信息披露

摘要:本文以浙江省中小板上市公司2010年至201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阐述浙江省中小板上市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负债的情况、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负债的构成,分析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浙江省中小板上市公司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信息披露

易性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浙江省是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聚集地,很多上市公司是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出于数据的连续可取得方面考虑,本文数据统计对象为截至2011年末,浙江省113家中小板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浙商网——证券频道),主要分析浙江省中小板上市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持有情况、构成,分析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有关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浙江省中小板上市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负债持有情况

查阅浙江省中小板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综合考虑交易性金融资产期初、期末余额,以及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的发生额,在选取的样本中2010年-2012年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家数分别为46家、52家、40家。以上数据反映,浙江省中小板上市公司资产构成中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为普遍,所占比例在35%-46%之间。证券市场在2010年比较平稳,2011年、2012年持续低迷,受此影响,2012年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明显减少。此外,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发现,一些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年初年末没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投资收益中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损益。因此,会计信息使用人在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公司会计信息影响时,不能仅关注公司期末是否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还要关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的发生情况。

2010-2012年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显示少数上市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负债分别为7家、12家、15家,占比6%-14%之间,呈逐年增加趋势,主要为远期外汇合约和期货合约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负债。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构成分析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分析

就期末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浙江省中小板上市公司,表1进一步分析了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及金额占比情况。

1.从表1来看,上市公司近三年来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以远期外汇合同及期货合约为主。2010年至2012年,远期外汇合同及期货合约分别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82.95%、40.66%、89.57%。2011年该项比例较低,主要是由于个别上市公司持有大量理财产品所致。剔除个别公司的影响,2011年远期外汇合同及期货合约也是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的主要部分。由此看来,浙江省中小板上市公司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以规避外汇变动风险及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的金融资产。

2.从近三年的数据来看,理财产品占了一定的比例。2011年,理财产品占53.68%,比例较高,主要集中在个别上市公司。2011年,期末持有理财产品的上市公司有2家,一家是利欧股份(002131),持有3 600万元理财产品;另一家是浙江众成(002522),持有7 000万元理财产品。

3.期末持有交易性权益工具的上市公司很少。从2010至2012年年末上市公司报表附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注释来看,没有上市公司直接披露持有交易性权益工具。从一些上市公司来看,期末虽然没有持有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但投资收益中有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收益的确认。

4.交易性金融资产占上市公司资产比例很小。从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期末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来看,比例很低,不到1%。由此可见,交易性金融资产对浙江省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很小。

(二)交易性金融负债构成分析

1.上市公司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黄金租赁及黄金T+D业务、远期外汇合约为主。2010年至2012年,黄金租赁、黄金T+D业务、原材料期货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占浙江省中小板上市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15%、99.07%、97.13%,主要分布在明牌珠宝(002575)、康强电子(002119)两家具有涉金业务的上市公司。剔除明牌珠宝(002575)、康强电子(002119)两家公司因黄金租赁、黄金T+D业务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影响,远期外汇合约是交易性金融负债的主要内容。个别公司有因期货业务形成的少量交易性金融负债。

2.交易性金融负债占持有交易性金融负债的上市公司负债总额比例很小。2010年-2012年,浙江省中小板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占持有交易性金融负债的上市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依次为3.67%、3.27%、1.88%。较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持有交易性金融负债家数较少,但所占负债比例较高,是由于明牌珠宝(002575)、康强电子(002119)两家上市公司因为黄金租赁、黄金T+D业务及期货合约确认的交易性金融负债较多。以明牌珠宝为例,2010年末至2012年末因黄金租赁业务确认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占公司负债比例分别为15.67%、32.15%、20.73%。用金公司通过黄金租赁业务,在满足生产周转所需黄金的同时,可以规避金价波动对企业财务的冲击,降低企业的市场风险。黄金租赁业务的一般账务处理为租入黄金时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因此交易性金融负债在整体负债中占了较高的比例,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大。这两家公司以外的其他上市公司主要是因远期外汇合约、期货合约确认交易性金融负债,在负债中所占比例很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很小。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负债对经营成果影响分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对会计利润的影响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两个账户。表2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确认的净收益、净亏损综合考虑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两个账户的发生额。从近三年数据来看,投资盈利公司家数大于投资亏损公司家数,说明大部分上市公司具有较好的投资理财能力。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2010-2012年占营业利润比例依次为0.45%、1.36%、1.19%,但具体到个别上市公司影响较大。例如,2012年,明牌珠宝(002574)营业利润为正数,但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确认损失金额占营业利润的17.57%左右;艾迪西(002468)亏损714万元,但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收益347万元。2011年,艾迪西(002468)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收益是营业利润的2倍多;爱仕达(002403)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收益是营业利润的1.19倍。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负债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会计核算政策和方法披露不具体,未体现公司的业务特点

上市公司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会计核算政策和方法普遍照搬照抄会计准则规定,没有体现公司业务特点,报表使用者无法知悉公司的有关具体业务的实际会计处理方法。例如,明牌珠宝(002575),黄金租赁是其一项重要经济业务,2011年末、2012年末因黄金租赁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占负债总额的32.15%、20.73%,有关黄金租赁的会计核算方法争论较多,但公司报表附注未具体披露黄金租赁业务的核算方法。

因此,建议上市公司在披露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时,需结合自身业务情况对具体事项的会计处理做出个性化的披露。

(二)一些上市公司报表项目注释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的信息披露不充分

一些上市公司报表项目注释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内容披露很模糊,例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没有说明具体内容。上市公司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的项目注释仅披露期末、期初余额,对本期增减变动情况没有披露。“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仅披露发生净额,不够具体。

为了让信息使用者更好地了解公司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业务,进行相关的财务分析,建议上市公司在项目注释披露时应更加明确、充分一些。

(三)理财产品的会计分类不当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12年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报告”反映上市公司对理财产品的会计分类不当,有不少上市公司将理财产品放到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也有上市公司将理财产品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甚至还有公司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浙江省中小板上市公司对理财产品的分类也存在上述问题。由于理财产品大多不保本、也没有确定的收益率,更没有公开活跃市场报价,因此应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较为合适。

(四)非经常损益项目计算方法不准确

绝大多数浙江省中小板上市公司把远期外汇合同、期货合同、黄金租赁合同等产生的损益列入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笔者认为上市公司为规避主营业务中所产生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而购入的远期外汇合同、期货合同、黄金租赁合同等产生的损益不应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规定:如公司根据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判断列举项目明确不应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则可以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但同时应当在非经常性损益的附注说明中,对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项目、金额及原因做出相应的解释。

参考文献:

1.中国证监会.2012年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报告[N].中国证监会,2012.

2.张莉.企业黄金租赁业务会计核算探讨[J].商业会计,2012,(10).

作者简介:

刘莉,女,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讲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务。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负债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会计核算政策和方法披露不具体,未体现公司的业务特点

上市公司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会计核算政策和方法普遍照搬照抄会计准则规定,没有体现公司业务特点,报表使用者无法知悉公司的有关具体业务的实际会计处理方法。例如,明牌珠宝(002575),黄金租赁是其一项重要经济业务,2011年末、2012年末因黄金租赁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占负债总额的32.15%、20.73%,有关黄金租赁的会计核算方法争论较多,但公司报表附注未具体披露黄金租赁业务的核算方法。

因此,建议上市公司在披露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时,需结合自身业务情况对具体事项的会计处理做出个性化的披露。

(二)一些上市公司报表项目注释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的信息披露不充分

一些上市公司报表项目注释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内容披露很模糊,例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没有说明具体内容。上市公司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的项目注释仅披露期末、期初余额,对本期增减变动情况没有披露。“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仅披露发生净额,不够具体。

为了让信息使用者更好地了解公司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业务,进行相关的财务分析,建议上市公司在项目注释披露时应更加明确、充分一些。

(三)理财产品的会计分类不当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12年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报告”反映上市公司对理财产品的会计分类不当,有不少上市公司将理财产品放到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也有上市公司将理财产品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甚至还有公司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浙江省中小板上市公司对理财产品的分类也存在上述问题。由于理财产品大多不保本、也没有确定的收益率,更没有公开活跃市场报价,因此应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较为合适。

(四)非经常损益项目计算方法不准确

绝大多数浙江省中小板上市公司把远期外汇合同、期货合同、黄金租赁合同等产生的损益列入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笔者认为上市公司为规避主营业务中所产生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而购入的远期外汇合同、期货合同、黄金租赁合同等产生的损益不应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规定:如公司根据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判断列举项目明确不应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则可以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但同时应当在非经常性损益的附注说明中,对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项目、金额及原因做出相应的解释。

参考文献:

1.中国证监会.2012年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报告[N].中国证监会,2012.

2.张莉.企业黄金租赁业务会计核算探讨[J].商业会计,2012,(10).

作者简介:

刘莉,女,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讲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务。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负债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会计核算政策和方法披露不具体,未体现公司的业务特点

上市公司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会计核算政策和方法普遍照搬照抄会计准则规定,没有体现公司业务特点,报表使用者无法知悉公司的有关具体业务的实际会计处理方法。例如,明牌珠宝(002575),黄金租赁是其一项重要经济业务,2011年末、2012年末因黄金租赁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占负债总额的32.15%、20.73%,有关黄金租赁的会计核算方法争论较多,但公司报表附注未具体披露黄金租赁业务的核算方法。

因此,建议上市公司在披露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时,需结合自身业务情况对具体事项的会计处理做出个性化的披露。

(二)一些上市公司报表项目注释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的信息披露不充分

一些上市公司报表项目注释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内容披露很模糊,例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没有说明具体内容。上市公司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的项目注释仅披露期末、期初余额,对本期增减变动情况没有披露。“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仅披露发生净额,不够具体。

为了让信息使用者更好地了解公司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业务,进行相关的财务分析,建议上市公司在项目注释披露时应更加明确、充分一些。

(三)理财产品的会计分类不当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12年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报告”反映上市公司对理财产品的会计分类不当,有不少上市公司将理财产品放到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也有上市公司将理财产品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甚至还有公司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浙江省中小板上市公司对理财产品的分类也存在上述问题。由于理财产品大多不保本、也没有确定的收益率,更没有公开活跃市场报价,因此应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较为合适。

(四)非经常损益项目计算方法不准确

绝大多数浙江省中小板上市公司把远期外汇合同、期货合同、黄金租赁合同等产生的损益列入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笔者认为上市公司为规避主营业务中所产生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而购入的远期外汇合同、期货合同、黄金租赁合同等产生的损益不应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规定:如公司根据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判断列举项目明确不应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则可以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但同时应当在非经常性损益的附注说明中,对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项目、金额及原因做出相应的解释。

参考文献:

1.中国证监会.2012年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报告[N].中国证监会,2012.

2.张莉.企业黄金租赁业务会计核算探讨[J].商业会计,2012,(10).

作者简介:

刘莉,女,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讲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务。

猜你喜欢

信息披露
新三板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浅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
我国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体系研究
我国环境税的会计核算与处理
我国上市公司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绿色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国内外证券注册制比较研究
商业特许经营法律制度研究
煤炭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我国制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