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五问”成为人大开展专题询问的重要推手
2014-09-01覃剑
人大研究 2014年8期
覃剑
2010年全国人大成功开展对中央决算实施首次专题询问之后,成了全国各级人大及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样板,由原来的“问钱”“问粮”逐渐发展到了如今的“问医”“问教”等。笔者认为,要不断增强专题询问的针对性,逐步从“尝试”走向“常态”,从重“个别”到“普遍”的转变,切实把专题询问渗透到人大各项监督工作之中,进一步增强专题询问效果。
端正思想“问”
监督法规定:专题询问是在人大常委会审议议案或听取有关专题报告时,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某一特定问题向“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提出询问的一种监督形式。2010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率先开展专题询问后,虽然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了模范带动作用,但个别地方人大常委会认为专题询问是一种“新型”的监督方式,缺乏对专题询问目的和意义的足够认识,导致在开展专题询问活动时迈不开步子,思想上过于“谨小慎微”。笔者认为,要端正开展专题询问的思想,弄清专题询问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权力,更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一种形式,不是挑政府部门的“毛病”,更不是揭政府工作“之短”,而是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就某一主题进行深入沟通和良性互动,最终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之目的。因此,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自觉排除外界各种不利因素的干扰,更不要过分担心会影响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向“一府两院”讲清开展专题询问不是个人行为,而是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种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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