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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程序的一些思考

2014-08-26许雨婷

现代经济信息 2014年15期

摘要:一个完整的城市房屋拆迁活动的终结,依据不同途径有不同的阶段。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前一程序未进行或者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进入后一程序。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核心问题就是拆迁补偿问题,这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利益,因而也成为城市房屋拆迁矛盾的焦点。

关键词:拆迁行政程序;拆迁补偿;完善拆迁程序

中图分类号:DF4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01

一、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法律程序浅析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一个完整的城市房屋拆迁活动的终结,依据不同途径有不同的阶段如果拆迁当事人对拆迁许可、拆迁裁决、拆迁行政强制行为不服,均可通过行政诉讼途径寻求救济。《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3条规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程序是:拆迁计划管理、拆迁许可审批、拆迁补偿安置;必要时还应当依法进行行政裁决或者强制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前一程序未进行或者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进入后一程序。

二、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核心问题就是拆迁补偿问题,这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利益,因而也成为城市房屋拆迁矛盾的焦点。而相关法律规定不够完善,加上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差异极大,具体的补偿范围和标准又大多是由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制、规定等加以规定的,这些使补偿呈现出更为复杂和混乱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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