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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从无”难题的出路

2014-08-18田飞龙

财经 2014年21期

田飞龙

十多年前发生在安徽省涡阳县大周庄的“8·25”特大杀人案是一起发生于中国法治转型关键期的典型刑事案件,从案件发生到审判跨越了1997年的刑事法体系转型和国家法层面的“依法治国”决断。然而,宏观法治精神的决断并未能够及时纠正具体刑事个案的“裁判性”失误,从包括本案在内的一系列刑事冤案来看,“疑罪从无”的实践性确立依然面临考验。

“疑罪从无”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是贯穿现代刑事诉讼正当程序的守门原则。如果说流水线式的刑事诉讼程序如同朝着“有罪”方向的接力推进的话,最终由法院主导的刑事审判对“疑罪从无”原则的坚强捍卫就是对这一接力过程的综合性检验,避免“有罪”攻击获得任何漏洞或裂隙。

这一原则与现代法治的“无罪推定”“程序正义”等核心价值密切相关。对于正处于法治转型进程的中国而言,“疑罪从无”尽管已经在主流学理和刑事法制度上确立,但仍未获得指导和支配刑事司法实践的权威性,一次次的“冤假错案”恰恰是不能彻底坚持“疑罪从无”的结果。

“疑罪从无”难题的主要原因是侦查机关政策上的“司法为民”和对策上的“主观结案”之间的复杂扭结。

此案在一审程序中,几乎坚持了“疑罪从无”原则,但最终还是受到“主观结案”的前期操作和意外性的民意压力的影响。案件在刑事侦查和起诉阶段具有当时的“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物证”的倾向。由于缺乏有力的现场证据和有价值的嫌疑人线索,侦查机关最初甚至有“搁置”的打算,但在“命案必破”的司法文化下又不得不投入极大精力专注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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