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改革新思路和路线图
2014-08-18黄小虎
财经 2014年21期
黄小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社会上不少人受《决定》精神鼓舞,对土地制度改革产生强烈期许。
几个月下来,一些人(主要是学者)的期许变成失望,甚至焦虑。他们看到土地制度改革没有实质性的推进,听到一些对《决定》精神的别样解读,担心改革被“架空”,甚至怀疑中央对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路是否变了。应《财经》之约,谈谈我对如何落实《决定》精神,实施有关改革的看法。
主要障碍
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的20多年来,社会各界(包括政府)探讨土地制度改革,主要集中在征地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这两个问题上。这两个问题本质上是一个问题,或者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另外,近年对与这个问题密切相关的土地财政问题,议论也比较多。
多年的探讨,除了理论和观点的务虚,土地管理部门和各地方政府还搞了许多改革试点,出台不少政策。但是,始终没有能从法律、制度层面,取得根本性的突破。
20多年都不能突破,是因为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障碍。一是法律障碍,主要是宪法的有关规定;二是思想理论障碍,主要是怎样理解和运用“涨价归公”理论;三是制度障碍,主要是政府经营土地制度,使政府成了与民争利的“运动员”。
这三大障碍中,最深层次的、最根本的,是制度障碍。
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同时承担国有土地的所有者代表职能,负责经营土地。而经营土地的收入,又成为地方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为了保证地方建设资金最大化,需要压低征收农民土地的价格,扩大征地的范围,即不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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