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制课程“332”模式探析
2014-08-15侯自赞
景德镇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侯自赞
(凯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凯里 556011)
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制课程“332”模式探析
侯自赞①
(凯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凯里 556011)
教育理念的滞后和多年沉疴,严重阻滞了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制教育的体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大一一门必修课,大二一门必修课和一门选修课,大三大四一门必修课和一门选修课”的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制课程“332”模式,正是对传统教育理念与教育模式的凤凰涅槃。“332”模式引领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制教育向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有利于打破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制教育的藩篱,让更多的大学生实现自己的“就业梦”。
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制;课程模式
一、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制教育存在的积弊探略
(一)大学生就业政策与法制教育理念的滞后
1、计划经济时代的教育理念根深蒂固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计划经济时代的教育理念也应发生相应的变革。首先,体现在教育的目的上,高校教育的目的应由单纯的传授知识向既传授知识又培养学生技能双重目的转变。其次,由于大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国家不再统包统分,相应地助推大学生学习目的发生改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生学习的目的只有与市场接轨,才能适应市场,更好地为市场经济服务。所以,在学习期间,他们在关注学业的同时,也会将较多的精力投入到将来的就业上,学生学习目的由原来学好知识就“毕业”,向既学好知识又便于就业“毕业兼就业”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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