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咸炘赋论思想初探
2014-08-15陈开林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11期
陈 开 林
(华中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刘咸炘(1896-1932),字鉴泉,号宥斋,四川双流人,幼承家学,好学深思,博通群籍,为通人之学。虽得年36 岁,享寿不永,然一生笔耕不辍,勤于著述,总计著书235 部,475 卷,名为《推十书》。其著述数量之多,学问之渊博,见解之超凡,当世罕见。然而,刘氏一生授徒巴蜀,且英年早逝,加之著述宏富,较多稿件未刊,传布不广,故而声名不彰,学界对其关注相对不足。
随着《推十书》首度全集刊行及相关著作单行本刊印,刘咸炘才逐渐引起学界的关注。学界对其文学、史学、目录学等研究时有讨论。然而,就文学而言,学界目前主要集中于其文章学、文体观等方面的整体研究,其他方面则付之阙如。
比如刘咸炘的赋论,尚未引起学界关注。20 世纪90年代,徐志啸先生编《历代赋论辑要》曾据刘咸炘《文学述林》辑入五则赋论材料[1]124-125,然而,迄今为止,赋论专著、论文均未见论及刘咸炘赋论思想。其实,刘咸炘不仅仅在《文学述林》中有论赋的文字,其他专著里亦时有提及,如《文式》、《学略》卷五《文词略》等,内容较为丰富。本文拟就刘咸炘的赋论思想略作评述。
一、赋体的界定
赋作为一种历史悠久而最具民族特色的文学样式,是中国古典文学园地中的奇葩。赋论者在研究赋的创作、欣赏及功用、价值等的时候,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即是关于赋的文体性质的界定。因此,赋的文体性质的界定就成了历代论赋者极为关注的话题,并且成为中国赋论的基本内容之一。
自汉至今,有相当丰富的论赋文字围绕着这个话题而展开,论赋者各自提出了见仁见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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