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非婚同居关系及其法律规制
2014-08-15庞珊珊
湖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4年10期
关键词:法律
庞珊珊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3)
一、非婚同居的概念、特征分析
关于非婚同居概念内容的界定,不同学者研究侧重不一,体现不同角度的研究价值,因此首先需要明确界定,本文所探讨的非婚同居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类似于夫妻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具有双方意志自由、以长期同居生活为目的、不强调具备结婚的意愿的特征。
非婚同居不同于未婚同居。在传统观念上,未婚同居通常被理解为未婚男女的婚前同居,强调同居是以结婚为目的,未婚同居只是暂时状态,一旦各方面条件具备,双方就会登记结婚。非婚同居则不强调双方是否有结婚的意愿,它既可以是未婚男女的婚前同居,也可以是离异双方未办理复婚登记手续的同居,还可以是没有配偶的老年人在欠缺结婚登记条件下以互相陪伴为目的的同居生活。
二、非婚同居关系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
关于非婚同居关系的法律性质,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杨立新教授将非婚同居关系称作准婚姻关系,并认为准婚姻是一种事实状态。理由是,未婚男女缔结的准婚姻关系,既不是结婚,又不是一般的同居或者姘居的其他非法关系,而是一种类似于婚姻的事实状态。据此,非婚同居者和正式夫妻的法律地位是截然不同的,我们法律对非婚同居关系甚至没有做出任何正式的规定。然而无可否认的是非婚同居作为一种新式两性关系组合方式,正逐渐被人们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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