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善良意志的先天性原则
2014-08-15翁少龙
唐山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翁少龙
(法兰克福大学 哲学系暨社会研究所,德国 法兰克福60629)
康德的思辨哲学(《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哲学(《实践理性批判》)都有要素论(elementarlehre)和方法论(methodenlehre)之分,《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以下简称《原理》)则相对简单些①《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写于《纯粹理性批判》(第1版)和《实践理性批判》之间,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只谈到分析和辩证的方面②康德在这本书里谈到一种自然辩证法,一种对责任的严格规律进行论辩的倾向,参看苗力田译《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以下简称苗译)第55页。,至于善良意志是如何运用的(方法论)则留给了《实用人类学》。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是对《原理》的进一步深化论证,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的序言部分就提到他的实践理性批判的体系是要以《原理》作为前提的,这特指的是康德《原理》这部著作的综合法部分,而《道德形而上学》对《原理》的德性论做出了更加全面详细的说明,这特指的是《原理》的分析法部分。康德这本小册子主要是对他的道德哲学做个奠基性的论证①康德认为全部的道德概念必须具备五点:第一,先天地坐落在理性之中,且导源于理性;第二,决非经验;第三,在来源上具有纯粹性;第四,行为掺杂经验就会失去真纯的作用和不受限制的价值;第五,从纯粹理性中汲取道德概念和规律极其重要。参看苗译本第62页。,说它是奠基性的,是因为有些重要的概念,比如“责任”这个概念,在《实践理性批判》里,康德已经预先默认人们知道这个概念,从而在他的这个体系里面就可以简略地谈,也就是说,人们如果不首先去了解《原理》这部著作,而直接去阅读《实践理性批判》或者《道德形而上学》就会遇到理解上的障碍。……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