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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群体的“协作维权”及其互动机制——基于“失独者之家”网络社区的虚拟民族志研究

2014-08-15陈晓旭

中国非营利评论 2014年2期
关键词:独生子女维权议题

董 阳 陈晓旭

“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已经实施三十多年。这项政策作为“现代性的逻辑产物”,以“科学信仰”来塑造独生子女政策的合法性,以医学技术作为身体控制的微观基础,以人口统计作为国家治理的权力技术 (陈恩,2012)。这项政策基于理性的考量,遏制了人口过快增长所带来的经济、社会压力,但同时也形成了规模极为庞大的独生子女家庭。2013年2月,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 (2013)》显示,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200万位“失独父母”,他们正在或将要面临巨大的精神、医疗和养老困难。

家庭是“由一些亲密者组成、并能够提供社会支持的团体,其成员在遭遇躯体或情感危机时能向其寻求帮助”(Smilkstein,1980)。由此可见,家庭的概念包括了结构与功能两个方面,家庭结构与家庭功能则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作为首属群体,家庭具有其他群体和组织难以替代的功能。其中,子女是夫妻关系维系的重要纽带,父母子女组成的家庭是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夫妻间的关系因子女的存在而得到固定(费孝通,1999:12)。独生子女作为“家庭中同父母进行代际价值交换的唯一对象、家庭中同父母进行亲子社会互动的唯一对象、父母老年社会保障所依赖的唯一对象”(风笑天,1991),其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可或缺。有学者认为,“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穆光宗,2004)。独生子女的死亡对于家庭结构和家庭功能都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影响:对于家庭结构的破坏,表现为“家庭人口要素的异常减少、家庭模式要素的致命改变”;对于家庭功能的破坏,表现为“家庭凝聚力和问题解决能力的下降、家庭传承系统的中断、家庭平衡系统的紊乱”(张必春、陈伟东,2013)。

2007年8月,原人口计生委发布《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从政策角度对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这一群体做出界定。有别于官方话语中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失独”一词最早出自《新华每日电讯》2012年3月22日刊载的一篇题为《“失独”之痛需社会抚慰》的报道。2012年5月9日,《广州日报》上一篇题为《全国失去独生子女家庭超百万,失独群体日益庞大》的报道则首次将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称为“失独群体”。

目前,学界对于失独群体没有统一的定义,因此,在定义“失独群体”之前,需要对与之相关的“独生子女父母”的概念予以厘清。独生子女政策是1979年颁布随之推行全国,但是“城镇家庭如果在1978年生育了第一个子女,1979年以后,不会允许生育二胎,那么,实际的独生子女可以向前延伸到1978年出生队列”(吴要武,2013)。所以,“独生子女父母”指的是受独生子女政策影响,1978年后生育,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父母。同时,需要考虑的另一个要素是失独群体的年龄问题,“失独”不仅意味着独生子女的丧失,同样也暗含着这一群体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因而,这类人群应当进入了中老年阶段,即出生于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中老年群体,“受其成长历程中独特的社会背景、社会事件的影响,他们在人口、社会、经济特征等方面均呈现出与新中国建立之前人口群体不同的特点”(姚远、陈昫,2013)。综合相关研究,将“失独群体”定义为:受独生子女政策影响,只生育一个子女,且独生子女死亡后,由于年龄等原因,不具备再生育能力的父母。而这类人群通常属于中老年群体,往往面临着健康、养老等问题,负担较重,甚至成为“求助无门、维权无据、病无所医、老无所养”的“四无”群体,处于被边缘化的尴尬境地 (谢勇才等,2013)。较之于经济上的补偿而言,失独者的情感需求和精神慰藉更加难以弥补 (李兰永、王秀银,2008)。

一 问题的提出

国内学界对于失独问题的早期研究主要集中于社会风险角度,包括独生子女家庭丧子概率 (姜全保、郭震威,2008),尤其是伤残死亡独生子女母亲人数的测算 (王广州等,2008)。近年来,也有相当一部分研究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研究失独问题,重点探讨独生子女不幸死亡的家庭对优先优惠计生政策的需求 (洪娜,2011),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与社会保障政策的供给 (刘岚,2008),主张对成年独生子女意外伤亡家庭应当实现补偿与关爱并重 (王秀银、李兰永,2004)。在这一方面,相关研究更多地侧重于国家责任和政府义务,指出“失独”问题折射出国家对个体“生命历程”政策机制的失效,应当进行结构性纠偏、功能性补偿和风险管理 (程中兴,2013),并认为“国家共同体在其国家伦理环境中无论是家长主义还是所谓的契约主义都应倾力主张”对失独人群的权利实施救济 (张祺乐,2013),“执行人口政策带来的风险国家有责任负担”(周天鸿,2012)。有学者基于社会断裂和社会支持理论的解释范式,认为失独群体生活满意度低,社会关系断裂,社会支持匮乏,表现为与社会、社区和他人的社会关系断裂,已然“处于被社会边缘化、与他人社会关系断裂的最弱势群体”(方曙光,2013)。

综上所述,目前的研究更多的是从人口学的学科范式出发,从一种宏观的视角关注失独问题的产生、现状以及对策,“在对独生子女死亡问题的分析上基本都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意识建构” (陈雯,2012)。然而,从人类学的学科范式出发,对于失独者社会关系、社会网络的研究,尤其从微观视角对失独人群内部的生存状况和互动机制的“深描”尚且比较缺乏。众所周知,人口学突出的是群体的外在特征,人类学突出的是群体的内在联系。单纯地将失独群体作为一个政策目标群体,而不是具有真正内在互动联系的人类学群体,研究将难以挖掘失独群体的深层次需求。

因此,尝试对失独群体的人际关系变化,以及失独人群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一种微观的、内在化的观察和分析,有助于更加深入地了解这类群体的生存状况和实际诉求,并且很有必要。失独人群的独特经历往往能够影响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只有充分、深入、细致地挖掘这一人群内部的相互关系和互动机制,通过分析这一群体对于情感、社交、权益等不同层次的需求,关注失独人群如何通过发挥自身的能动性以改善自身生存状态,以及失独者之间的心理重构、自力救济和自我互动,更加客观、具体地分析该群体的具体处境和潜在风险,才能真正为失独问题的解决提供行之有效的对策。

二 研究方法:虚拟民族志

作为现实中的弱势群体,失独人群自发地 (也有部分志愿者参与)在网络上建立了相应的网络社区,开展自助和互助,诸如“失独者之家”、“中国失独者”、“失独者家园”和“星星港”等,以及各地的失独者QQ群。众多的失独者网络社区也为“局外人”打开了一扇窗口,让外界得以洞见失独人群的关系和互动机制。本研究希望借助于虚拟民族志 (卜玉梅,2012)的方法,基于对失独者网络社群的参与式观察和在线访谈,深入分析失独者之间的互动。

网络空间本身可以视为一种“异域”,一种“他者”的文化 (杨立雄,2013),因此可以采用民族志的方法来开展研究。虚拟民族志是一种在虚拟网络环境中,针对虚拟网络或利用虚拟网络开展的一种民族志研究 (Hine,2000:2),是一种与网络虚拟空间相关的田野工作的文本输出,相对文化人类学的方法而言,虚拟民族志是对在线文化的文本记述 (Kozinets,1997)。虚拟民族志更类似一种交流民族志,“着重研究一个文化群体内成员之间以及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社会互动模式,考察微观层面的互动方式与宏观层面的社会文化结构之间的联系”(陈向明,2011:55)。

虚拟民族志的研究需要选取特定的失独者网络社区作为研究对象。基于前期对于“中国失独者”等网络社区的初步分析,将“失独者之家”作为研究个案。“失独者之家”是一个全国性的网络论坛,注册用户总数超过1000人,总发帖量超过2000条,是规模较大的失独者网络社区,并且通过用户注册信息和网帖的文本分析,可以得知其成员构成异质性也相对较强,而且,“失独者之家”可以链接较多的失独者QQ群,实现失独人群之间的即时通信与交流,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综上所述,本研究将选取“失独者之家”网络社区作为个案,建构一个虚拟的田野研究场域 (Leander&McKim,2003),通过参与式观察和在线访谈,以及聊天记录的话语分析,深入挖掘失独人群的沟通和互动过程,从群体内的认知和议题的变迁,探究其“抱团取暖”和“协作维权”等事件背后的组织化机制,从一种微观的、内在的视角来解析失独人群的社会心理状态。

三 “抱团取暖”:基于共同感受① 舍勒区分出了四种感受状态:共同感受 (Miteinanderfhlen)、同情感 (Mitgefhl)、感受感染 (Gefhlsansteckung)、同一感 (Einsfhlung)。“共同感受出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如当充满悲伤的父母肩并肩伫立于爱子的遗体旁,他们互相感受着同样的悲伤,‘同一种’痛苦。它不能分解为我的感受和他的感受以及我们互相对彼此感受的知识。”(张任之,2003)的网络自组织

独生子女的死亡事件意味着“无法维持正常的社会交往和社会互动的失独家庭则面临着被边缘化的风险”(王宁、刘珍,2012)。独生子女的缺失,导致了传统家庭结构的破坏,进而演变为家庭原本具有的社会功能的丧失。因为不具备相同经历的人群往往无法感知同样的情感,在这一因素的作用下,极有可能导致家庭与其原先所处的社会关系网络之间的断裂。

当失独事件发生之后,失独者会自动地“落入或感到其所属的社会类别”,基于自我界定和社会比较,形成了新的社会认同。“失独者”的符号成为一种社会交往中的伤疤,既会成为其自身不堪回首的痛苦回忆,又会为交往对象设置交流禁区。

“我害怕别人提到孩子,害怕听到关于孩子的一切。虽然我自己知道很多人是没有恶意,但是有一次无意中听到一句‘小一辈断子绝孙,是老一辈没积德’,我仿佛五雷轰顶,怨恨自己没有多做善事。” (2012网友“南飞燕”)

现实世界中,失独人群与其他群体的交往互动过程中,难以分享共同感受,这些不同群体之间的互动机制只能够体现为一种同情感机制,甚至不是实质意义上的“同情” (即可以建构的事实)功能,而只是停留于外人“理解”(即对遭遇主体的主观认知)的层面。而同情感机制的失灵所引发的一系列人际交往困境,使得失独人群的社会适应能力大大弱化 (张必春、邵占鹏,2013)。这样的状况,使得失独者萌生了逃离的意愿,主动退出原先的社会网络,并逐渐将自己边缘化,中断日常的社会交往,不再维持以往的社会关系。

“刚出事那会儿,我整夜睁着眼睡不着觉,在家、在熟人面前都不敢哭,只能偷偷地哭。这里(‘失独者之家’)是个互相倾诉的好地方,因为彼此都了解心里的痛。”(2012网友“文麟”)

正如“文麟”一般,许多失独者加入“失独者之家”网络社区,最初都是基于一种自发的、个体化的,甚至十分偶然的动机,就是希望“抱团取暖”。对于个体而言,生活境遇是导致焦虑的最重要因素,而对于群体而言,共同的境遇又将促进群体认同的形成,进而分享各自的焦虑 (华红琴、翁定军,2013)。在失独群体的网络社区中,每一名失独者都有着相同的经历,分享着共同的人生体验,能够相互给予理解和关怀。在失独者之间,有一个共同的称呼—— “同命人”。

“失独者之家是一个家庭,每一个加入进来的失独者都会有一种亲情重建的感觉。丧子之痛连亲戚朋友都无法完全理解,只有相同境遇的人才能真正理解同命人。”(2013网友“海韵”)

“同命人”称呼形成了一个符号,既是对于现实社会关系的表达,又是对于现实的一种建构,更加拉近了失独群体彼此间的距离,从而更加强化了这一社会网络的联结作用。可以说,“失独者之家”网络社区是为失独者而生,又是因失独者参与和互动而存在。“深度参与强化了论坛使用者的群体归属感,同时,是论坛使用者对群体归属感的渴望促成了深度参与。”(陈红梅,2005)

“原来我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现在我发现大家很多都比我更不幸。”(2012网友“笨笨妈”)

当人们遭遇失独这样的消极生活事件时,则更倾向于进行下行比较,通过寻找和发现比自身境遇更糟糕的“他者”,降低自我评价的参照点,来维持自己的主观感受和积极的自我评价 (邢淑芬、俞国良,2006)。互联网为失独者提供了一个跨越地域和人际网络的交流平台,这一平台上的不同参与者之间的社会情境线索 (如地理位置、地位、年龄等)较弱(乔伊森,2010:33),类似于一种“网上陌生人社会”,可以有助于失独者摆脱原有社会网络的羁绊。同时,由于共同的失独经历,失独人群在虚拟的网络社区中找到了情感的皈依,基于共同感受,分享着“同一种”痛苦。

对大多数个体而言,公共参与通常是基于很“自我”的动机,始于一个非常个人化的层次,其主要目标是改善生活境遇 (贺美德、鲁纳,2011:14)。与同类群体,即有着同样失独经历的父母进行交往,相互之间处境相同,因而在心理地位上实现了平等。以社会交往为目的的网络平台形成了一个公共空间,创造了新的社会资本,能够更好地促进认同的建构。在互帮互助中,失独人群从原来的原子化个体开始向着有共同情感和共同价值的共同体转变,形成了一种涂尔干所说的“机械团结”。

四 协作维权:失独者权利意识的启蒙

社会网络不但在塑造个体态度上发挥着政治社会化的功能,而且在公民寻求合作中也起到了横向的联络和动员功能 (Jenkins,1983),同一类人群内部的“对话可以产生彼此的认同感和掌握自己的生活、促成社会变革的力量感”(Rogers,2003)。失独者加入“失独者之家”网络社区,多是基于一种自发的、寻求共同感受的动机,是源于情感上的需求。伴随着情感需求的不断得到满足,失独人群的权利意识和理性诉求逐渐开始上升。

“失独者的维权有一个启蒙的过程,我刚刚加入失独者之家时,大家在群里发的大多是取暖安慰的话。那时,当群中有人提出维护失独者权益时,我一脸茫然。”(2013网友“南飞燕”)

尤其是随着失独人群走出丧子之痛后,便需要重新审视自身的权益,特别是由失独问题而带来的关于养老等一系列问题。失独人群通过网上聊天,线下活动,来积极寻找机会和生存空间,“这种具体的实践行为背后潜藏的是他们对现有的社会养老模式的抗争”(魏银,2013)。任何社会集体行动的最终形成,一定是情感和理性共同作用的结果,同样,失独群体也存在这两者因素,即失去独生子女的悲痛和对于自身权益的合法诉求。这两大因素的交叠作用,构成了失独人群开展集体行动的主观条件。

“我们失独者进失独者之家是为的什么?大多数都认为进这样的群是为了抱团取暖,但是,大家发自内心地问问自己:你取到暖了吗?……有人仅把这个群体简单地当成了发泄的场所,没有认真地去思考我们立群的宗旨和目的是什么!……相同命运的人组在一起,是为了维护共同的权益的。人多力量大,力量大,自然作用也大……我们今天相聚在一起最主要的目的是抱团维权,……我们立群的目的是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与愿意帮助我们的人一起,……向不幸、向命运抗争!”(2012网友“雪天恨”)

当“失独者之家”网络平台上出现了这样的声音,那些失独之痛逐渐平复的失独者们的注意力逐渐从“抱团取暖”转移到“抱团维权”上,声音也逐渐理性化。失独者的网络社区开始演变为一个具有明确目标的松散组织,组织的核心议题也从失独者个体自发的、异质性的诉求逐渐地收敛,集中为一套较为完整的利益诉求。组织的结构和目标通常可以被视为“组织过程自身的产物”,进入了“组织内的互动和协商的社会过程”,因此,“组织仅仅构成了交换和冲突的背景、各种相互矛盾的理性汇合的地方、调节和决策得以进行和实施的场所”(李友梅,2009)。

“我们的一生是为国家富强奋斗的一生,现在我们老无所依,我们的生命不会长久,因为我们每天都在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我们的妻或夫是我们的精神寄托,我们在相互搀扶共度余生。我们不怕死,但我们害怕从病到死的过程,因为我们不知道谁是我们的依靠,在这个物质的社会我们能相信谁……我们要大声疾呼政府要管我们,政府必须管我们,我们的一生奉献给了国家,我们不能老无所依死无所葬。”(2013网友“淡定”)

失独者从情感交流到参与“维权”类的公共事务,这不是个体的决定,而是在相互影响中作出的决定;“是否参与并不取决于他们自身特定的态度,而取决于其身处的社会网络”(Passy&Giugni,2001),其行动“嵌入了具体的、不间断的社会关系系统中”(Granovetter,1985)。

在网络沟通和协商的过程中,失独者们之中渐渐地涌现了一些较为突出的个体。例如,来自辽宁的失独者“笛儿的妈妈”,她的故事已被凤凰卫视等多家媒体所报道。许多失独者之所以加入网络社区,也正是受到其影响,因此,她在失独群体中享有较高的威望。“笛儿的妈妈”从2010年起,四次进京上访,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因此,当维权的诉求成为失独者网络社区中的重要议题之后,“笛儿的妈妈”便自然而然地成为其中的领袖人物。网络影响力的形成,不仅在于“维权”这一议题本身所具有的重要性和话题性,还与意见领袖的扩散和动员密切相关 (曾繁旭、黄广生,2012)。

“‘失独者之家’是一个特殊的聊天平台,是这些人的自然属性——失去唯一的独生子女,使这些人走到了一起。除了具备以上功能外,还具有网友之间都有共同的权益关系特性,几乎所有的失独者群都是为了一个目标——维权。这是有别于其他性质的BBS。失独者之家可以视为失独者的虚拟的维权组织。网上经常讨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大家应该如何去做的问题。因此也产生了大家公认维权领军人物。”(2012网友“沈阳洪哥”)

以“笛儿的妈妈”为代表,“失独者之家”网络社区上开始着手组织一次去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上访的行动。网络上有人提议,“现在‘上访’这个词太敏感,尤其是十八大前夕,咱们改称‘维权’吧!”(2012网友“渴望真诚”)这一提议受到广泛的响应。可见,失独者的此次行动更多基于一种理性的考量,而非简单的情感宣泄。经协商,维权的时间定在了2012年6月5日,并起草了《关于要求给予失独父母国家补偿的申请》。

网络社区为失独者的集体行动提供了“动员结构”,即“能够促使个人和组织组织参与集体行动的机制,可以是社会结构或斗争手段”,这一视角将正式的组织网络和非正式的人际关系看作动员结构的重要构成要素 (McAdam et al.,1996)。在线的公共讨论能够对“维权”事件进行诠释,形成共识,成为线下直接行动的基础 (黄荣贵,2010)。

“2012年6月5日,来自全国的80位失独者齐聚北京,依法维权。我们的诉求是:希望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由政府给失独者提供集中的廉租社区;希望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制度和法规,明确管理失独群体的机构,让失独者知道出了问题该去找谁……由于计生委领导一直不愿出来见我们,我们几个姐妹突然想到,应该通过网络把这里发生的一切传递出去,于是,有的用手机上网,通过‘失独者之家’发出信息,呼吁在家的人能来就来,能找新闻媒体介入的也别闲着;有的打开平板电脑登录国内知名论坛发帖,很快在线的失独者们群情激愤,当场就有不少人决定马上买票进京,参与这场维权行动……国家计生委终于相约与5位失独者代表座谈。这5位代表是:辽宁-笛儿的妈妈、北京-潘教授、武汉-想想、上海-亲亲宝贝、黑龙江-心碎。”(2012网友“海琴”)

显然,在失独者网络社区中,基于网络影响力,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话语权的草根精英。他们成为整个维权活动的发起者和领军人,在网络话语场中处于较为中心的地位,拥有较强的能量。其他的失独者自愿地团结在其周围。

“在‘笛儿的妈妈’及‘潘教授’、‘思彬’、‘无奈’、‘想想’、‘诚诚爸’、‘心中的歌子’等一大批同命人代表们的引领推动下,我们的维权已取得了初步的胜利。”(2012网友“携手为明天”)

在“失独者之家”网络平台上,失独者们普遍认为此次维权行动是成功的。多数失独者 (包括未参与维权行动的失独者)对于计生委的“三四个月之内,研究出一个‘制度框架’”的承诺表示满意,并充满期待。与此同时,“笛儿的妈妈”等一批维权领袖的威望上升到了极高的地位。“失独者之家”网络社区通过集体行动的开展,建构了群体中的“领袖”和“英雄”,从而也更加强化了社群的自我认同感和使命感。

五 群体分化:源于认知的冲突

一个集体行动体系的最低条件是:行动者依循着动机来适应情景;行动者之间存在着一套稳定的相互期待;行动者之间正在发生的事具有一套共享的意义 (沃特斯、杨善华,2000:153)。失独人群之所以能够基于网络平台而形成现实情境中的集体行动,主要是源自一个共享的目标和对于达成这一目标的“稳定的相互期待”。然而,当这一目标不能够得以实现,这一行动体系就会产生诸多不稳定因素,甚至面临瓦解的风险。

经历了四个月的漫长等待之后,计生委的“承诺”最终没有得以兑现,并以“需要多部门协调”为由给予草率的回应。“失独者之家”网络社区中的网友们纷纷表达了不满的情绪:

“百日已过,我们倾心企盼的国家对失独者的扶助政策仍未出台,春节、清明这两个炼狱鬼关我们熬过来了,我们虽然心肠痛断,但我们也要有尊严地活下去,我们生长在共和国的土地上,我们有权力寻求一个好的归宿。”(2012网友“博美美”)

“当年执行政策时有人监督和管理,是一个计生委的事。现在我们失独了,却没有部门能为我们做出合理解释了,要解决问题时一个计生委又解决不了,要几大部门联合统筹,我们还能等待多久?” (2012网友“小鱼儿”)

与此同时,有一些失独者则坚持认为,维权行动已取得了“初步的胜利”,政策的出台需要时间,需要长期的努力,并充分肯定了“笛儿的妈妈”等维权领袖们在整个行动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

“虽然距我们所诉求的还有相当的差距,但已迫使各省在制定新的政策来提高扶助金标准。目前,有的省已经出台了提高扶助金标准的政策,有的正在运作过程中。这不就是我们的成果所在吗?为此笛妈妈们为我们做了太多太多的前期铺垫,如果没有笛妈妈们所做的这些努力,根本没有今天结果。……我们维权的道路还很漫长,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大家不懈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我们的共同愿望!”(2012网友“山岭”)

“失独者之家”上的失独者多属于中老年群体,甚至有很多“共和国同龄人”,都曾经历过“大跃进”、 “文化大革命”及“上山下乡”等“红色年代”的重大事件,受到过正统的革命教育。因此,在思想意识中依旧保留着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在他们的话语中,随处可见“国家”、“祖国”及“党”等词语,集体主义色彩极为浓厚。

“2012年6月5日维权行动时,在计生委大门口,我们还发现有两个人在录像,问之,原来是日本东京电台的记者,这下引起我们极大的愤慨,尽管国家对我们这群人有失公允,但国家利益大于一切。我们不允许日本人歪曲事实。我们这些人,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每个人都深爱自己的国家,我们把祖国比母亲,家丑不可外扬,这个道理我们懂得。于是,在我们强烈的抗议下,日本记者乖乖地交出了影像卡。”(2012网友“与非”)

“我们这些爸爸妈妈尽管有一肚子的怨气,但在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上,是那么的一致以国家利益为重。”(2012网友“无奈”)

然而,在失独者中,同样存在着一部分人,他们经历了中年丧子之痛,“我们响应国家的号召,只生了一个孩子,万没想到孩子会先我们而去,这种打击是毁灭性的,令我们痛彻肺腑,无法承受,我们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2013网友“白化”)失独之痛冲淡了他们对于国家的热爱,使之开始反思“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合法性,甚至对其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愤慨”。

“别唱高调了,我们都这样了,还想什么国家不国家的,是国家‘基本国策’的刚性要求,造成了我们‘失独’的悲剧。而后,国家又不敢于正视其所衍生的恶果,随之又视而不见,弃之不管,迟迟不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在这个时候我们无法冷静,更高尚不了,有的只是义愤填膺!怒发冲冠!”(2012网友“坤陵”)

当这两种观点相遇时,必然会发生激烈的碰撞。尤其是当得知国家计生委并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网友“沉默”等人提出要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再组织一次进京维权的行动,借此对计生部门施以压力。然而,“笛儿的妈妈”等一批网友,尤其是6月5日维权行动中的骨干力量则认为这是“趁着国家有事情的时候去添乱子”,持坚决反对的态度。

【一次在线讨论】

沉默:现在政府官员不都是这样吗?你推一推,他动一动。什么都得一步一步来,但得去做,不能等。现在是多好的机会啊!

笛儿的妈妈:你说现在是好机会,这个观点我可不敢苟同。现在是什么好机会呢?

沉默:就是现在当官都怕上访,要不让上访,就得解决问题。

笛儿的妈妈:人家不是怕上访,是国家需要稳定,因为国家要开党代会。

沉默:这就是机会。我们都这个样了,还考虑国家吗?

笛儿的妈妈:你如果用这个要挟国家,那你这个人起码是缺少正直和善良。

沉默:呵呵,不敢苟同。再说国家管我们了吗?

笛儿的妈妈:国家没管你,谁又管你了呢?

沉默:我不找,谁来管我?

笛儿的妈妈:找不是不对,我们都找了好几年了,但是,我们不能趁着国家有事情的时候去添乱子。

沉默:第一,我没那么高尚;第二,我对得起国家。

笛儿的妈妈:不高尚没关系,不要乘人之危就好。

沉默:不理解。什么事都有机会,机会错过了,就没有了!!!

笛儿的妈妈:我们的事情是非要在这个时候解决不可吗?现在国家需要稳定,你不知道啊???

沉默:呵呵,那是你认为的。

笛儿的妈妈:连什么是大,什么是小都不分!个人和国家比,个人的事再大也要服从国家。我们和国家不是敌我矛盾,我们和国家只是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我们不能在国家需要稳定的紧急关头去给国家添乱,有什么事情不能采取正当的方式方法去解决呢?

沉默:呵呵,高调就不要了吧!

笛儿的妈妈:你们非要把我们群体弄成国家的对立面才肯罢休吗?

沉默:那我们只有等了?

笛儿的妈妈:暂时的等待,不是不做努力,也不只是消极等待,要做的事情很多。

事实上,这次争论只是两种观点的交锋,源于不同认知的冲突。但这样的“对话”使得“失独者之家”网络平台上的矛盾公开化,甚至使冲突不断地扩散 (Schattschneider,1963)。“在对待维权的问题上我们群体内部出现的不同观点和呼声,可以说形成了两个‘阵营’,因此也就有了两种不同的声音。”(2013网友“携手为明天”)

“当前,有人想乘党的‘十八大’召开之际进京上访,会有意外‘收获’,这部分人是极少数的激进者;一方面,以‘笛儿的妈妈’为主要代表的大多数人把握方向,顾全大局,以维护国家非常时期的安定局面为重,反对把国家最需要稳定的时候当成上访的好机会。”(2012网友“万里马”)

“有个别的失独者,在维权路上丧失人格,孤芳自赏,杜撰噱头,谎话惑众,指手画脚,阻碍失独者维权,下达‘指令’不让失独者要求政府提高扶助金、不要去做维权的行动;更卑鄙的是制造事端,排挤、诋毁维权的人,自以为失独者维权没有她 (他)就不行,这种人品低下的人,在失独者们取得的维权成果面前,停止你们间的肉麻献媚吹捧,摘下面具、收起你们没有人格的所作所为;如果个别还没有完全丧失良知的人,能放弃阻挠失独者维权的卑鄙行为,重新做人,失独者们会给你改正的机会。”(2012网友“明文”)

“笛妈是普通的人,不是神,过分地用领袖这样名词非常不妥,会迷失自己,迷失整个群体的意识意志,迷失笛妈。”(2012网友“求实”)

“伴随着讨论的扩大化,‘沉默’等人被打上了‘极少数的激进者’或‘否定六·五维权’”(2012网友“qinguitang”)的标签,而“笛儿的妈妈”等人则被描绘成“丧失人格,孤芳自赏”。在一些“粗暴站队”或者“简单标签”式的舆论引导下,其他失独者的参与度不断扩大,事件不断地发酵。

在激烈的冲突之后,“笛儿的妈妈”和“沉默”这两个处于冲突中最核心地位的人物先后退出了“失独者之家”网络社区。他们的退出,使得原先激烈的争论逐渐沉寂了下来,但是,也使得“失独者之家”再也不复往日的“大家庭”氛围。

六 再次维权:失独群体的重新整合

经历了“失独者之家”网络社区中的争论,失独群体似乎出现了分化,再也无法凝聚在一起,而且,“笛儿的妈妈”等原先的维权行动带头人又相继退出。然而,失独者维权的使命并没有真正完成,相关部门的承诺尚且没有真正兑现,因此,必须将失独群体重新整合,再次前往国家计生委开展维权。

来自上海的失独者“无奈”吸取之前的教训,发现此前两个“阵营”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该在“国家有事情的时候”进京维权,因而,应当提出避免在“十八大”和“两会”等政治敏感时期开展维权,提议2013年1月7日 (取“一起”之意)“重访”国家计生委。这一提议得到失独者们的广泛响应。

两大“阵营”之间的冲突主要在认知的不同,然而二者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都是要维护失独群体的合法权益。但是,二者之间长时间的无序、无效对峙,更加无益于维权问题的解决。这样的僵持状态,迫使“无奈”等一些参与者开始反思,并调整与对方“阵营”的互动策略。此类率先自我反思的社会问题参与者被称为“关键社群” (Rochon,2000:13),触发更广泛的共识,推动议题的转变和重塑。

在“失独者之家”网络平台上,响应2013年1月7日维权行动的人数众多。最终,赴京参与维权的失独者共148人,分别来自全国12个省市,较上次规模更大。其中,2012年6月5日参与维权的失独者中大部分人都参与了此次维权。而且,此次维权行动更具自发性质,不再有“笛儿的妈妈”等具有较强话语权的意见领袖。

“我们没有头,这是事实,是铁的事实。完全是个人行为……我们这次维权一个主题,希望国家计生委等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改善我们失独家庭的生存现状,为我们余生养老担责,促成六·五维权结果的早日兑现。我们的生活没有奔头,我们的余生很有限。我们年轻时把生育能力献给党,我们失独父母的晚年要靠党和政府来帮扶。我们的要求一点都不高。”(2013网友“辽宁春天”)

在此次维权行动中,倡议者提出的重要一点就是“促成六·五维权结果的早日兑现”。这一条提议的作用异常重大,弥合了原先两大“阵营”中的失独者因为“否定六·五维权”而产生的分歧,触发了更广泛的共识,使得失独者们可以更好地团结起来,为“维权”这一目标而努力。

“维权的目的不仅仅是向政府要经济补偿,重要的还有,是让我们心理上得到平衡,心灵上得到安宁,在维权的过程中多一份同命人的温暖和真情友谊。不要让维权领头人没有倒在维权的路上而是倒在同命人的口舌下。愿同命人惺惺相惜,多一份信任,多一点包容,多一些善良。”(2013网友“叶儿黄”)

在2013年1月7日的维权中,失独群体推选出“无奈”、“白化”、“天一”、“海韵”和“祺祺牛牛”5位代表,并争取到了和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以及财政部 (缺席)等多个部门的相关业务司局的负责人共同座谈的机会,并提交了“全国1000多位同命人共同签名”的《失独者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再请求》。会议结束后,相关部门表示“15日之内给出答复”。

“15天后的1月22日‘无奈’大哥再次带五位代表进京,……会谈有了实质性的进展,最关键的财政部到会,并给出明确答复,会在最快最短的时间内给大家一个交待!并把一·七的维权定性为理性维权!”(2013网友“团结”)

这一次维权行动使得“失独者之家”网络平台上的失独者们又重新燃起了希望,原本已经渐渐松散的网络社区又重新恢复了凝聚力。

失独者的维权终于迎来希望的曙光。2013年底,新组建的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共同发布的《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提出,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随后,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关的轮候办法。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首次单独将失独老人作为一个群体提出来给予相应福利保障,这也意味着,今后失独老人将与低收入老人、高龄老人等群体一样,获得专项救助。而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浙江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信息,从2014年3月起,浙江省“失独”夫妇接受辅助生育技术诊疗服务,自付部分费用最高可获得5万元补助。

七 失独群体的互动机制分析——议题演化机制

失独群体的互动,实质上是一个个体焦虑向社会焦虑、个人问题向公共议题演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议题演化机制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Hunt认为社会焦虑的形成取决于两个过程:议题的清晰化过程和扩大化过程。个体焦虑往往是“含糊不清和难以表达的”,个体难以表达“究竟是什么导致焦虑”,但是伴随着具有相同经历的个体的增多,在相互影响的作用下,个体通常能够意识到自己焦虑的原因,即“焦虑的内容或来源变得清晰化”。与此同时,焦虑清晰化的过程会使得个体间认同的形成,关注点也会向同一个方向集中,进而将个人的焦虑问题转化为一个公共议题,吸引更多具有相似经历和焦虑特征的人加入,演化为一个具有相同焦虑情绪的亚文化群体,甚至是焦虑蔓延成为社会的集体精神状态,这就是一个扩大化的过程。在清晰化和扩大化两个过程的交叠作用之下,焦虑会产生“溢出效应”,衍生出一些能够“明显辨识的社会行动”(Hunt,1999)。

结合“失独者之家”的案例,可以显而易见地得出,由于失独问题作为一种政策后果,产生的时间并不长,所以在我国现行的政策体系中,对于失独群体有着一种“缺失性制度歧视”(吴帆,2011)。这种缺失性制度歧视的存在,对于失独者而言,无疑是造成了一种潜在的风险,即养老问题。但是,在独生子女死亡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失独者难以清晰地意识到这种风险,因为失独带来的情感上的打击更为严重、更加显性化。因此,失独者加入网络社区的初衷往往是基于非常个体化的动机——寻找“同命人”抱团取暖,寻求心灵上的慰藉。此时,网络平台为失独者建构了一个互动的公共场域,使失独群体内部能够形成机械团结。而失独者之间的交流,以及对各自焦虑的表达,使得“焦虑的内容或来源变得清晰化”,失独者逐渐地认识到,将持久困扰他们的是失能风险和养老问题,而他们如今的窘境实质上是独生子女政策所造成的。当关注点渐渐集中之后,失独者群体中的核心议题开始随之发生演化,从寻求情感的慰藉转向寻求权利的补偿,进而,一个致力于向政府表达诉求、开展维权的失独者社群也逐步成型。社群是“具有内聚力、向心力、持久力的社会有机体,而不是一盘散沙式的随意组合,因为社群的建立是以个体的自愿结合为基础的”。所以,只有当失独者之间基于共识而达成一致努力的方向时,“失独者之家”这个网络平台才真正从一个单纯的公共场域转变为一个网络社群 (王洪波,2013),也是一种有机团结的状态。

议题演化的意义正是在于此,群体中的“行动者阶层”(activist strata)(Key,1949:121)能够通过该种机制引导其他的行动参与者注意力的偏转。注意力的偏移与聚焦意味着,从多重议题中选择哪一个,以及如何做出选择 (鲍姆加特纳、琼斯,2011)。随着注意力的变化,开展社会动员,不同的参与者被吸纳或排除出政策议题网络,从而使该网络更好地服务于议题的实现。议题网络的建构又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强化议题的表达与实现,增强议题的合法性,进而在更加广义的场域中吸收作为“非直接利益相关人”的公众的认同与支持,拓展议题网络的边界,最终推动政策的变迁。

八 结论

本研究着眼于失独群体的微观研究,运用虚拟民族志的方法,通过观察失独者群体内部的社会交往来发现该类人群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和其所开展的社会行动的意义、特点,以及与社会环境的复杂关系。

(一)失独群体在网络社区中实现了重新社会化和增能① 增能 (Empowerment),即针对社会中弱势群体或个人,通过各种途径并运用各种技巧来激发他们的潜能并增强其能力,扩展并利用可利用的外部资源来激发他们的潜能,提高他们的社会参与能力及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失独事件发生之后,由于自身所承受的打击以及难以与周围环境所产生良性的互动,失独者往往会逐渐地与周围的社会关系产生裂痕,并陷入一种自我封闭的状态。由于共同感受机制的缺乏,失独人群往往会自动地脱离原先的社会环境,并逐渐呈现出一种“去社会化”的过程。然而,当失独者之间建立联系、产生互动、形成群体,并基于共同的情感、利益诉求而开展集体行动之后,社会群体又经历了一次重新社会化的过程。失独群体内的“社会行为者不断地解释其社会情境的意义,并在实际交往中不断相互协调和适应”(袁方,1997),使得原先处于自我封闭状态的失独者重新融入社会。

首先,失独者网络社区所具有的共同感受功能,作为众多具有共同人生经历的成员之间互动的社会过程,通过信息的沟通与人际交流,重新找到情感的慰藉,获得“同命人”之间的理解、尊重与支持,使得失独群体可以能动地调节自己的生活方式与行为方式。其次,网络社区能够成为有效的、替代性的沟通渠道和组织协调手段,在制度性缺失与失独人群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之间的巨大张力的胁迫下,具有互动性、聚合性的网络社区平台成为失独者维权过程中的“弱者的武器”。

(二)失独群体的主要互动机制是议题演化机制

议题演化是意见领袖的一种学习行为,基于具体的社会语境变迁,结合自身的目标,适时地将诸多议题重新框架化,对其结构和次序进行调整,使符合当前社会语境的议题凸显出来,确立其为主导议题。议题的演化将导致议题网络的演化,原先网络中不符合当前议题的行动者逐渐地淡出,而更加能够与主导议题相匹配的精英群体被吸纳进网络中,从而围绕主导议题建构出一个新的议题网络,使议题更好地得到表达和实现,有利于诉求的开展。在建构议题网络的同时,居于主导地位的意见领袖也会充分地利用时下的主导议题,通过不同的方式向非直接利益相关人展开动员,推动冲突的扩大化,扩展博弈的边界,争取更多的支持,以促进政策目标的实现。

在“失独者之家”网络之家形成之初,以及新成员加入的时候,失独者之间的主要议题都是“抱团取暖”,基于网络虚拟平台为失独者提供一个自助与互助的公共空间,形成一种普遍的群体认同。当失独者的情感需求得以满足之后,群体内的主要议题变上升为更为理性的诉求,即协作维权。作为弱势群体,失独者们需要联合,需要协作,向国家索取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样,失独群体的分化,也是由于不同参与者对于议题的理解和诠释出现了差异,即向国家表达诉求的方式和时机等认知上的差异 (此时“维权”本身已经成为一个没有争议的共识,退居次要议题)。随着这些议题在群体中的重要性的变化,失独群体的自组织过程也在出现起伏,人际间的互动关系也不断发生变化。

(三)网络化社会与总体性社会治理逻辑之间的张力显著

失独群体的维权行为,尤其是与国家计生部门的互动过程,体现出网络化社会与总体性社会治理逻辑之间的日益显著的张力。失独人群所形成的社会历史原因,可以追溯到三十多年前开始施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这一政策恰恰体现了总体性社会治理逻辑。这一“现代性的逻辑产物”却面临其政策目标人群的解构。在网络社交平台的辅助下,失独群体经历了从“抱团取暖”到协作维权的自组织过程,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集体行动。而这种基于网络所形成的增能方式与国家固有的垂直治理方式形成了较强的张力,体现了“置身于信息时代的转型中国所特有的技术与社会的互构过程”。(施芸卿,2013)

社会文化因素在一个失独群体及其行为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赵鼎新,2006)。第一代失独者大多都是五六十年代出生,经历过社会转折、时代变迁中的众多重大历史事件,接受过正统的“革命教育”,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意识依旧十分浓厚,其话语中仍然随处可见“国家”、“祖国”及“党”等词语,时代特征鲜明,尤其是其在维权现场对于日本电视台的抵制。例如在群体分化过程中,两大“阵营”的争议完全在于对“国家利益”的认识和考量上的不同。因为其他的维权组织或群体出现分化往往是在于利益分配的原因 (丁未,2011),而“失独者之家”网络社区中的这场纷争似乎难以被如今这个时代所理解,但这正是这个群体的时代特征,而这一特征恰好体现了在总体性社会和网络化社会共同作用下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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