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粮食工作与农业生产
2014-08-15王明前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粮食
王明前
(厦门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厦门361005)
史学界对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以下简称边区)经济史的研究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对边区粮食工作和农业生产尚缺乏有针对性的研究①相关研究参见:齐武《晋冀鲁豫边区史》,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年版;苑书耸《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水旱灾害与水利建设》,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等等。。笔者注意到,粮食是边区抗战的重要战略物资,围绕粮食问题,边区党和政府一方面建立粮食工作制度;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农业生产,采取季节性生产动员和农业贷款等多种手段,努力提高生产技术,有效组织劳动互助合作,为坚持敌后抗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晋冀鲁豫边区的粮食工作
(一)粮食的征集与保管
除公粮外,购买也是边区粮食征集的重要途径。边区工商总局1943年3月指示各地多方面设法吸收粮食。“用本币吸收有利就用本币,该用现洋或伪币就用现洋或伪币,用货物换便宜就用货物,派购也好,自由购也好,反正要把粮食搞到手。”[1]10331943年3月,边区政府为救助五、六分区灾荒,要求五、六分区“在6月底以前最低限度要求5万石粮食之调剂”,另要求三、四分区“在六月份以前完成85000石粮食之购买”[1]1034。
边区各地一般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办法保管粮食。晋冀鲁豫边区财务制度规定粮食保管,“以行政村为单位,普设小型村仓库,负责保管地方粮,以供地方开支及下乡工作人员需用。并于大路沿线以某些行政村为单位设较大村仓库,负责保管边区粮,以供往来部队机关人员之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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