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真谛的哲学分析
2014-08-15朱曙梅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14年1期
朱曙梅
(海军陆战学院政工系,广东 广州 510430)
很多人把幸福看成是人生追求的目的,许多伦理学家们也认为人的任何一种追求也都是对于幸福的追求。如先哲亚里士多德就把幸福看成最高的善,幸福是终极和自足的。终极指的是幸福作为一切活动的最终目的,每一个人总是因自身而不是由于其他原因而选择它,自足是指幸福仅凭其自身就足以使生活富有价值。而幸福的真谛到底是什么,从古至今都没有一个完全的定论。正如亚里士多德所指出的:“不同的人认为是不同的东西,同一个人也经常把不同的东西当作幸福。在生病的时候,他说把健康当作幸福,在贫困的时候,他说把财富当作幸福。”[1]康德也为此感叹:不幸的是幸福的概念如此模糊,以致人人虽然都想到它,但是,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定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条理一贯。本文将从马克思主义的视域来阐释幸福的真谛。
一、幸福并非绝对的外在快乐
(一)幸福离不开外在快乐
幸福首先离不开外在的快乐。边沁认为,快乐和痛苦的原则构成了所谓共同体的幸福观,幸福就是最大限度的快乐和最小限度的痛苦。为了计算快乐的总量,边沁设计了“快乐计算法”,它包括七项指标:快乐强度、持续时间、发生概率、发生的时间、产生有益后果的概率、产生有害后果的概率和发生范围等。因此,他认为,禁欲违背了人类“自然”的享乐天性——追求快乐,躲避痛苦。禁欲的“伤害”在于,不管其目的有多纯粹,它导致了对人的“专制”。……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