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与构建平安中国
2014-08-15朱振辉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管理
朱振辉
(中共阜阳市委党校 科研处,安徽 阜阳 236008)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大亮点之一,就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性思考,是全新的政治理念,表明我们党对国家现代化建设的认识更加深入,既注重器物层面的建设又注重制度层面的完善,从而保障国家现代化建设中的动力机制和平衡机制相互协调发展。通过社会善治,实现和谐美好的平安中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方面又一个重大的制度性创新。
一、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和特征
“社会治理”是上个世纪后期在西方率先兴起的新政治学概念,它不同于“阶级统治”的概念,也不同于传统的“社会管理”概念。“少一些统治,多一些治理”是21世纪世界主要国家政治变革的重要特征。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治理和社会善治的概念在国际社会逐渐流行起来,近年来在我国也产生了日益广泛的影响。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则明确指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化,不仅仅是文字概念的变化,确切地讲,是一种认识上质的飞跃。表明了党在治国理政方面更加注重对规律的把握和理性的思考,明晰了实现国家现代化既要有动力技能物化层面的现代化,还要有平衡协调制度层面的现代化。所谓社会治理,就是政府、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社区以及公民个人等诸行为主体,通过平等的合作型伙伴关系,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等各领域进行规范和治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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