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域管制立法问题初探
2014-08-15吴文求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4年9期
●吴文求
(武警学院研究生队,河北廊坊 065000)
一、海域管制制度的概念和法律依据
管制,《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为“强制性的管理”。政府管制,是指政府为维护和达到特定的公共利益所进行的管理和制约。海域管制①本文主要研究法律法规中标明的“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入海域”的相关管制问题,讨论的范围仅限于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是指有关部门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根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一定海域的交通及海上作业活动进行监督控制和强制性管理。海域管制制度,是指有权机关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一般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实施海域管制规则的总称。近年来,我国海洋安全问题突出,海上赛事逐年增多,海上军事演习活动也经常开展,为确保安全,需对相关海域进行必要管控。目前,涉及我国海域管制的法律文件主要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以下简称《领海及毗连区法》)。其中,第1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在毗连区内,为防止和惩处在其陆地领土、内水或者领海内违反有关安全、海关、财政、卫生或者入境出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行使管制权。”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海上交通安全法》)。其中,第15条规定“除经主管机关特别许可外,禁止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这是我国明确设置船舶限制进入水域与禁止进入水域制度的法律依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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