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基础性作用
2014-08-15陈蔚涛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1期
陈蔚涛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改进社会治理方式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历经几十年的社会实践与发展,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凸显。所以,加强党委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还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
一、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范式
社会治理就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诸行为者,通过平等的合作型伙伴关系,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1]
(一)公众参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体现
从狩猎采集社会发展到农耕游牧社会、非工业文明社会、工业化社会已历经四种社会形态。西方社会学认为与传统农业社会不同:现代社会日益分化为三个既相互联系又彼此独立的领域: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社会领域。[2]三大领域既有其独立性但又无法分割,在社会领域中引入其他领域的主体参与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西方社会涌现了许多新的治理理论,如多中心治理理论、合作网络理论等。这些理论都强调社会管理不存在单一权威中心,主张政府部门要向非政府部门分权,与非政府部门建立相互联系、平等合作的社会治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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