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善何以可能——对康德德福一致至善论的再思考
2014-08-15张晓渝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1期
张晓渝
一、艰难的德福统一之路
道德与幸福的关系问题向来是一个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对该问题的关切不仅存在于学界的研究中,更是深入百姓的日常生活。在人们看来,道德与幸福虽然关涉的是两个不同的层面,但二者之间应当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置言之,道德与幸福并不是两个孤立的、原子式的存在,它们之间应当是依照某种方式紧密相连的。就百姓日常生活而言,我们最熟悉的莫过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说法。显然,前一个善和恶指的自然是做善事或是做恶事,即关涉的是德的层面,而善报与恶报则显然指的是好的或坏的结果,关涉的是福的层面。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做好事,必然就会获得好的结果,反之则反。因此,道德与幸福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因果报应的关系,有德必有福,德福是紧密相连的。在学界,关于德福关系的探讨由来已久,虽然不同的学派对德性和幸福的具体内涵界定存在着差异,但往往都将德性与幸福视作紧密相连的,其差别只是具体的联系方式不同而已。就其联系方式而言大致可分为两类:分析型的关系和综合型的关系。前者以伊壁鸠鲁学派和斯多亚学派为代表,后者以亚里士多德和康德为代表。
所谓“分析型的关系”和“综合型的关系”,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表述得很明确:“在一个概念中必然结合的两个规定必须作为根据和后果而联结在一起,就是说要么这样,即这个统一体被看做分析的(逻辑的联结),要么它就被看做综合的(实在的联结),前者是按照同一律来看的,后者是按照因果律来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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