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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媒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以云南花灯为例

2014-08-15颜桂英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文化

肖 琼 颜桂英

(云南财经大学 传媒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1)

一、云南花灯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云南花灯作为云南地方戏曲剧种之一,就是人民群众根据现实生活表现出来的一种审美意识和文化习惯的具体化,是云南人民生产、生活的具体浓缩和形式表达。云南花灯的得名与元宵灯会有关。在历史上,每年元宵节,农民们手擎自制的花灯,舞龙舞狮,载歌载舞,庆祝升平,尽情享乐。这种在元宵灯节表演的歌舞和戏剧,就被称为“花灯”。据不完全统计,云南流行花灯的县达八十余个。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云南花灯逐渐形成十个支系:昆明、呈贡花灯,玉溪花灯,弥渡花灯,姚安、大姚、楚雄、禄丰花灯,元谋花灯,建水、蒙自花灯,嵩明、曲靖、罗平花灯,文山、邱北花灯,边疆地区花灯,腾冲花灯。它们彼此大同小异,基本特色相似。此外,在贵州的盘县、兴义和四川的会理一带也有云南花鼓流行,它们在剧目、音乐、舞蹈等方面也多有相似之处,似有血缘关系,但因多年来分头发展,已各自形成独立的剧种。云南花灯因其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完整的结构体系及独特的审美趣味,因而成了云南老百姓最喜爱的娱乐形式。然而,随着经济与时代的进步、工业化的不断普及和现代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云南花灯所赖以生长和存活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却在逐渐发生变化。随着各种流行音乐、电影、电视3D技术等不断渗入,大众文化吸引着大众的眼球,特别是商业市场的繁荣和商品化的不断冲击,云南花灯与其他古老民间艺术文化一样,在现代化潮流的冲击下,与来势汹涌的流行音乐难以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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